|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54D/2026-00015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公安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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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公安 |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公安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5 |
| [ 發布日期 ] | 2026-03-25 |
豐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關于對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通告
豐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關于對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通告
茲有吳*祥等137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被重慶市豐都縣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現更名為:豐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查獲,當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接受處理且經多次催告仍未接受處理或無法聯系。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八條之規定通告如下。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對罰款2000元以上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如果要求聽證,應當在告知后5日內向豐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放棄權利。
本通告期為7日,通告期屆滿后仍不到豐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受違法處理的,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辦理地址:重慶市豐都縣三合街道濱江西路119號。
聯系電話:023-70721582。
特此通告。
豐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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