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23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林業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 發布日期 ] | 2026-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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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林業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4 |
| [ 發布日期 ] | 2026-03-04 |
豐都縣林業局2026年(本級)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豐都縣林業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由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歸口管理。主要職責是: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相關工作;負責森林資源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管,指導有關林業行政執法、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計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管理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縣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人才隊伍、林業科技創新體系、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和林業科技教育培訓。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上述職責,豐都縣林業局設6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內外工作銜接。承擔收發文、會務、保密、機要、檔案、后勤、政務公開、目標考核、精神文明、駐村幫扶、信息化建設、網絡安全、離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實物資產管理,承擔黨建群團、人事編制、教育培訓、“數字重慶”、“智慧林業”、“互聯網+林業”工作。牽頭議提案辦理、輿情處置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2.財務科
負責管理林業和草原縣級及以上投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監督管理林業及其生態建設項目。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編制,指導國有林場年度預算編制。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指導和監督國有林場的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和監督所屬事業單位和國有林場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行業統計、審計稽查和內部控制工作。監督林業固定資產投資。
3.資源管理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并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編制全縣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議并按程序報批。指導編制各類自然保護地專項規劃。指導監督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工作。指導生物多樣性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等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和進出口。指導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流轉管理、林權糾紛調處、基層林業工作機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山區綜合開發、生態環保相關工作。負責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承辦法律法規授權的林業和草原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指導、監督鄉鎮(街道)林業相關行政許可審批。牽頭開展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4.生態發展科
承擔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起草國土綠化有關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提出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建議。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工作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檢疫,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預測預報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建立種質資源庫。指導良種選育推廣、林木種子種苗及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質量、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古樹名木保護。指導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林業科技教育培訓。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承擔林業區域協作、林業外事和對外林業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牽頭林業招商引資、林業生態幫扶、森林旅游、森林康養等工作。指導林業生態產業發展工作。
5.政策法規科(行政執法科)
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執法,配合落實相關的交叉執法、異地執法。承擔全縣木材(竹木)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防火、森林植物檢疫、林地使用管理、林木種子種苗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執法職能。承擔自然公園(風景名勝區)等方面的執法職能。指導全縣鄉鎮(街道)林業相關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查、信訪穩定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普法宣傳教育和法律咨詢服務。承擔機關各類行政應訴和聽證案件的辦理及各項涉法事項的法制性審查工作。監督各類項目的招投標、驗收與復查工作。組織開展平安建設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領域的相關行政執法的監管。
6.安全監管科
負責局機關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監督所屬事業單位和國有林場安全生產工作。擬訂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計劃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防火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7363.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363.9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561.6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經費撥款增加59.87萬元,項目支出經費撥款減少621.4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27363.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5.8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3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2823.6萬元,農林水支出14294.62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71.8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71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561.6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撥款增加59.8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621.4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363.9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363.95萬元,比2025年減少561.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3.15萬元,比2025年增加59.87萬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員工資標準調整,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增加,商品和服務支出相對增加,因此基本支出預算較2025年增加;項目支出26910.79萬元,比2025年減少621.4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豐都縣烏江流域石漠化綜合治理項目已開工并支付相應的工程款,在2026年該項目的資金相較于2025年有所減少,因此項目支出整體減少。
林業局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較2025年無增減。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9.4萬元,比2025年增加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5年無增減;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2025年無增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4萬元,比2025年增加2萬元,主要是由于將原行政執法支隊的公務用車編制調入林業局,導致公務車需維護;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5年無增減。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3.17萬元。相較于2025年增加6.82萬元,是由于公用經費定額標準增加,商品和服務支出相對增加。主要用于單位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36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3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5.36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3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共12個項目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資金量26910.79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2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陸鑫??聯系方式:??(陸鑫,電話:023-7072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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