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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46J/2026-00032 | [ 發文字號 ] | 豐人社監罰〔2026〕2號 |
| [ 主題分類 ] | 勞動、人事、監察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7 | [ 發布日期 ] | 2026-04-02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246J/2026-00032 |
| [ 發文字號 ] | 豐人社監罰〔2026〕2號 |
| [ 主題分類 ] | 勞動、人事、監察 |
| [ 體裁分類 ] | 行政執法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7 |
| [ 發布日期 ] | 2026-04-02 |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被處理單位:重慶鴻宇鵬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30MADRTBBDXG
法定代表人:楊敬燁
單位地址:重慶市豐都縣龍河鎮冉家河村6組學校
我局于2026年2月12日郵寄送達的《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豐人社監令〔2026〕3號)責令你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于收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豐人社監詢〔2026〕3號)要求到我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接受詢問,同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但至今為止,你單位仍未按詢問通知書要求提供全部相關資料并接受詢問,也未向我局作出任何解釋。以上事實有《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豐人社監詢〔2026〕3號)、《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豐人社監令〔2026〕3號)、《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豐人社監聽告〔2026〕3號)、《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告知書》(豐人社監罰告〔2026〕3號)及上述文書的送達回證為證。
你單位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并配合勞動保障監察”的規定。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作出罰款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請你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并將繳納罰款憑證返還我局。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豐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直接向涪陵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未申請行政復議、未起訴又不執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