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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豐都縣財政局豐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豐都縣鄉村振興局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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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人社發〔2021〕7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號),持續做好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保持脫貧人口就業規模總體穩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穩定外出務工規模
(一)推進勞務輸出
1.深入排查脫貧勞動力和邊緣易致貧人口返崗復工工作情況,精準掌握已外出務工人員務工信息,對有集中出行意愿的脫貧勞動力和邊緣易致貧人口作為有組織勞務輸出的優先保障對象,優先實施“點對點”、“一站式”輸送。具體要求按照《豐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全縣脫貧勞動力、邊緣易致貧人口返崗復工及“點對點”輸送工作的通知》(豐扶辦發〔2021〕7號)執行。
2.加快落實外出務工脫貧人員享受跨區域交通補助進度,確保享受全覆蓋,實現應享盡享。持續落實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繼續為未申報過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又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員申報。對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所創辦的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同時帶動就業3人以上(不含本人),并為員工繳納6個月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可以家庭為單位申報享受8000元/戶的一次性創業補助。政策落實按照《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關于繼續落實跨區域交通補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豐人社發〔2021〕74號)文件執行,對跨省就業的脫貧人口一次性交通補助,由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列支。
3.積極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對象擴展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政策。(1)按照《關于落實職業介紹補貼政策的通知》(渝就發〔2021〕25號)文件要求,一是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我市城鄉戶籍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不含勞務派遣),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給予職業介紹補貼;二是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向我市脫貧人口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不含勞務派遣),實現全日制單位就業(公益性崗位就業除外),且連續就業3個月及以上,給予職業介紹補貼。(2)積極開展為貧困群眾送崗活動,加大我縣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轉移就業力度。要依托幫扶干部做好崗位推送,充分運用結對幫扶資源,發揮好幫扶干部作用,把企業用工信息送到低收群體家中,引導和動員貧困人口到市重點電子企業務工。市重點電子企業用工保障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補貼政策繼續按豐都府辦〔2021〕27號文件執行,招聘補貼在每年縣級招工項目預算經費中列支,確保每年完成6100人以上。
4.對吸納脫貧人口穩定就業3個月、人數10人以上的就業幫扶基地給予獎補,認定辦法和獎補規則另行制定,并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5.積極發揮就業幫扶基地、愛心企業作用,吸納我縣更多脫貧人口就地就近就業。通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魯渝幫扶勞務協作技能培訓和巴南榮昌對口幫扶培訓等政策,確保有勞動力、有就業意愿和培訓意愿的脫貧人口愿訓盡訓。
(二)促進穩定就業
1.結合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就業登記)服務,指導企業與脫貧人口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積極改善勞動條件。認真開展“三進三送”服務企業活動,健全常態化駐企聯絡協調機制。
2.落實培訓補貼等政策,引導支持優先留用脫貧人口。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就業幫扶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給予不超過500元/人·月,每人每年不超過6個月培訓補貼。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對招用市內市外戶籍脫貧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我縣各類企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我市戶籍脫貧人員,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連續繳納1年以上且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按6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為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合伙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最高22萬元∕人、上限11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按照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確定,貸款額度為20萬元∕人,上限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對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不予貼息。
4.對失業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優先推送崗位、開展培訓、助力創業、兜底保障,促進其盡快實現再就業。
(三)強化勞務協作
充分發揮對口幫扶機制作用,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對接平臺,推廣使用就業幫扶直通車,建立常態化的跨區域崗位信息共享和發布機制。形成我縣就業需求清單,做好有組織輸出工作,在外出較集中地區設立勞務工作站,同步加強市內勞務協作。繼續執行赴山東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以工代訓補貼。用好山東提供的東西部協作援助資金,落實一次性交通生活補助、穩崗補貼、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等政策,援建一批魯渝鄉村振興就業幫扶基地、勞務品牌、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以及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公益性崗位開發、技工院校合作等,打造魯渝勞務協作升級版。以上工作事項按照《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豐都縣鄉村振興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魯渝勞務協作工作的通知》(豐人社發〔2021〕75 號)文件要求執行。
(四)培樹勞務品牌
結合豐都資源稟賦、文化特色、產業基礎等優勢,堅持技能化開發、市場化運作、組織化輸出、產業化打造,棗莊市組織棗莊仁合婦嬰服務有限公司和豐都縣有關機構簽訂《家政服務合作協議》,設立“仁合分校”,繼續加強家政協作,采取“代培、代訓、帶崗、帶工”等形式,幫助豐都培育、創建、發展有特色、有口碑、有規模,在區域內有知名度和影響力的縣級家政服務勞務品牌1個,帶動豐都縣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脫貧人口通過勞務品牌實現技能就業。
二、支持就地就近就業
(一)支持產業發展促進就業
1.大力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展一批當地優勢特色產業項目,提高就業承載力。
2.圍繞全縣“一心兩極三帶”生產力布局,大力發展以牛、雞、豬為重點的“1+4+X”特色產業,統籌安排涉農資金3億元以上用于產業發展,新發展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50家以上。
3.認真落實《豐都縣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工作方案》(豐都發改委發〔2021〕177號),最大幅度提高勞動報酬發放比例,帶動更多脫貧人口等農村低收入群體參與鄉村建設,充分發揮以工代賑促進就業作用。
4.優先組織脫貧人口參與清理活動、夏季戰役等環境整治活動。
(二)發展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
繼續發揮就業幫扶車間就業載體作用,吸納我縣更多脫貧人口就業;鼓勵車間不斷豐富載體功能,打造綜合性服務機構;延續獎補政策,對吸納農村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每名500元/月的標準給予帶動就業示范獎補,最長不超過3年。
(三)鼓勵返鄉入鄉創業
1.引導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鄉村能人就地創業,幫助有條件的脫貧人口自主創業,按規定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一次性創業補貼、免費提供單獨創業工位辦公(原則上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個),具備寬帶網絡、共享會議室等拎包入駐的辦公條件,并可提供工商、稅務、法務、創業指導等孵化服務等政策支持。加強返鄉創業載體建設,有條件的脫貧鄉鎮按《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通知》(豐都府辦發〔2016〕25號)要求,可利用現有園區等資源建設一批縣級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獎補,獎補按《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豐人社文〔2021〕50號)執行,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補貼政策按市級基地(園區)開展績效評估,按規定給予示范創建獎勵。
2.幫助貧困人口、留守婦女、殘疾人學習傳統技藝,提高內生動力,促進就業增收。農業、文旅等部門要加大扶持力度,積極引進電商及各類企業采取訂單生產,以銷定產等多種形式,幫助工坊產品對接市場,擴大銷路。鼓勵和支持在旅游景區、歷史街區、步行街等設立非遺工坊產品展示展銷窗口。
(四)扶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1.鼓勵發展“小店經濟”“夜市經濟”,支持脫貧人口在縣域城鎮地區從事個體經營,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支持脫貧人口通過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多種形式靈活就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場地支持、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
2.設立一批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探索組建國有勞務公司,為脫貧人口提供更多家門口的就業機會。
3.因地制宜引進一批特色產業,引導脫貧人口居家從事傳統手工藝制作、來料加工。
(五)用好鄉村公益性崗位
統籌部門資源,強化農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保持全縣農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優先吸納安置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人員、邊緣易致貧人員,尤其是弱勞力、半勞力就業;按照“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崗位開發管理;完善細化崗位職責,保持同一區域類似崗位間聘任標準、待遇水平基本統一;對已安置的在崗人員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期限不得超過1年,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兌現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對不符合條件的在崗人員及時退出崗位。
三、健全就業幫扶長效機制
(一)優化提升就業服務
1.由鄉村振興局牽頭每月開展數據比對共享,發現預警信息及時反饋鄉鎮(街道)進行核查。鄉鎮(街道)日常排查發現的就業不穩定信息及時報縣人社局,由人社部門第一時間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
2.嚴格按照市上文件要求,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納入就業援助對象范疇;切實推進公共就業服務向鄉村地區延伸,不斷提升村級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服務能力;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組織提供專業化就業服務;在有條件的村(社區)因地制宜建設就業服務超市,并按規定給予一定獎補。
3.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積極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及時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確保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失業保險金,幫助支持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更好就業創業。
4.繼續執行困難家庭學生一次性在校求職創業補貼和離校未就業求職創業補貼政策,具體按渝人社發〔2018〕174號和渝就發〔2021〕26號文件執行。
(二)精準實施技能提升
1.實施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包括創業培訓)力度,按規定繼續給予培訓補貼和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
2.繼續實施“雨露計劃”,按規定給予相應補助。按照豐鄉振發〔2021〕23號文件精神,中職學生每生每年補助3000元,高職學生每生每年補助5000元。
3.擴大重慶市三峽職業技工學校招生和職業培訓規模,支持脫貧戶、農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兩后生”就讀技工學校,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
4.積極組織參加鄉村振興技能大賽,打造一批先進典型并通過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形式進行宣傳。
(三)傾斜支持重點地區
1.將鄉村振興重點幫扶鎮鄉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作為重點地區,積極引進適合當地群眾就業需求的勞動密集型、生態友好型項目或企業,擴大當地就業機會,組織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實施集中幫扶。
2.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按比例安排就業機制,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以工代賑項目、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項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用于吸納搬遷群眾就業。
3.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鄉鎮、村(居)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不斷提升村級公共服務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縣人力社保局要牽頭做好貫徹落實文件,抓好魯渝勞務協作政策落實、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等政策落實。加強與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對接,詳細掌握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和就業信息。按照《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全縣脫貧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意愿排查工作的通知》(豐人社發〔2021〕43號)文件要求,對掌握的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和就業信息進行排查統計,建立有就業創業培訓意愿脫貧人口信息臺賬,并適時完成銷號。
2.縣發展改革部門要統籌協調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圍繞安置區和搬遷群眾就業,加大以工代賑項目實施力度,積極拓寬農村低收入群體就業增收渠道。
3.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成立產業發展工作專班,制定產業發展工作方案,高質量推進特色產業發展。
4.縣鄉村振興部門要將就業納入鄉村振興戰略總體部署,加強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認定,配合縣人社局做好就業動態監測,將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情況納入實績考核。
5.縣財政部門要按照預算法等有關規定對就業幫扶予以支持。
(二)落實工作保障
按照“四個不摘”要求,保持脫貧人口幫扶關系不變,持續壓實幫扶責任人工作責任,強化駐村工作隊管理,確保幫扶力量總體穩定。加強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做到工作不斷、隊伍不散。用好現有資金渠道,加強就業幫扶支持力度。分配銜接資金時向重點幫扶鄉鎮、重點幫扶村、重點推進村傾斜。
(四)廣泛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全媒體平臺,大力宣傳促進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和服務舉措,提高政策知曉度。廣泛挖掘就業致富典型案例,講好就業故事,使勞動脫貧的理念深入人心,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創業的良好氛圍。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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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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