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885B/2024-0001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商務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3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885B/2024-00014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商務委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3 |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3 |
豐都縣口岸和物流服務中心2024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 負責口岸建設管理日常運轉服務工作。
2. 負責口岸申報和驗收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3. 負責本縣口岸與其他地區及市政府口岸辦的協調服務工作。
4. 負責服務協調口岸查驗單位做好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件等工作;做好口岸查驗單位聯動協作、口岸環境優化等服務工作。
5. 負責本縣口岸信息化及電子口岸建設服務工作,推動信息公開;負責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公共平臺建設服務工作。
6. 承擔本縣口岸有關數據統計分析、信息公開和宣傳服務工作;負責口岸相關中介機構的統籌協調及監督服務工作。7.承擔物流管理服務工作
8. 承擔縣商務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豐都縣口岸和物流服務中心(二級單位)
為縣商務委所屬的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現有崗位和人員配備情況:現實有人數3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3.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3.2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3.29萬元,主要是本單位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撥款增加33.2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3.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22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3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3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3.2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29萬元,項目支出增加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3.2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3.29萬元,比2023年增加33.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萬元,比2023年增加33.2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撥款增加33.2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3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沒有項目預算。
豐都縣口岸和物流中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比2023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3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成立的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沒有計劃人員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計劃公務接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沒有公務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沒有車輛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資金量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 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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