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458081/2026-00039 | [ 發文字號 ] | (豐都)應急罰〔2026〕(工貿)2號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4 | [ 發布日期 ] | 2026-04-29 |
| [ 索引號 ] | 115002307094458081/2026-00039 |
| [ 發文字號 ] | (豐都)應急罰〔2026〕(工貿)2號 |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 |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4 |
| [ 發布日期 ] | 2026-04-29 |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豐都)應急罰〔2026〕(工貿)2號
被處罰單位:豐都縣衛東榨菜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3500230MA****MQ2X) ????
地址:重慶市豐都縣保合鎮余家壩村二組郵政編碼:?408206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劉**?職務:?總經理 聯系電話:139****8779
違法事實及證據:2026年3月5日至3月13日,豐都縣安委辦牽頭組織開展了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暨一季度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督查。2026年3月11日,督查組督查發現,你單位腌制池存在未設置明顯的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等行為。2026年3月23日,豐都縣安委辦對我局下發督辦通知書,要求對你單位上述行為督促整改并查處。經核查,2026年3月11日你單位未設置明顯的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屬實。證據一:《豐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督辦通知書》(〔2026〕第72號)1份;證據二: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與防災減災工作督查清單;證據三:調查詢問筆錄2份。
以上行為違反了?《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第十一條“工貿企業應當在有限空間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在具備條件的場所設置安全風險告知牌。”的規定,依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第十九條“工貿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按照規定設置明顯的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志的”的規定,鑒于你單位違法行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主動配合調查并及時整改事故隱患,結合《重慶市應急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二部分第五節第195項一檔“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涉及3處以下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規定,決定給予豐都縣衛東榨菜加工農民專業合作社處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處以罰款的,罰款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開戶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豐都支行,戶名:豐都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征繳專戶),賬號 2701010120350000019,到期不繳本機關有權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加處罰款。
如果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豐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 涪陵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豐都縣應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