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059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8 | [ 發布日期 ] | 2024-05-28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8343/2024-00059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 體裁分類 ] | 公告公示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8 |
| [ 發布日期 ] | 2024-05-28 |
重慶市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重慶市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程序和方法,為農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2019年版)制定本導則。
第二條????? 本導則適用于一、二層既有農村住房的安全性鑒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險程度鑒定及防災措施鑒定。
三層及以上農村住房,可參照現行國家和行業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 50292)、《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進行鑒定。
【條文說明】本條對本導則的適用范圍進行了說明,原則上僅適用于層數為一、二層既有農村住房。在建房屋和三層及以上農村房屋應由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鑒定,建議采用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
第三條????? 農村住房的安全性鑒定,以定性判斷為主。根據房屋主要構件的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評定其危險程度等級,結合防災措施鑒定對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評估。鑒定以現場檢查為主,并結合入戶訪談、走訪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況。
【條文說明】運用本導則對農村住房進行安全性鑒定時,一般情況下可不采用專業設備進行檢測。但也可以用卷尺、吊線、靠尺等簡單工具進行檢測。
對房屋的隱蔽工程,如地基與基礎、構件間的連接構造,如果不便于打開檢查,以及房屋的曾經使用情況,如改建、加固、翻修等,可通過走訪調查了解。
第四條????? 危險房屋(以下簡稱危房)指部分承重構件被鑒定為危險構件,或結構已嚴重損壞、處于危險狀態,局部或整體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為鑒定單位,通常為主要居住房屋。
【條文說明】農村住房鑒定應針對其安全性的評級,不評價其適用性,如裝修老化等。
農村住房鑒定以幢(棟)為單位,不以戶為單位,如果幾戶人住同一幢建筑物,評價為一個等級。若主要居住部分以外還有附建設施,如牲畜圈、禽舍、雜物間等,其結構形式與主要居住部分有顯著差異,應對主要居住部分進行評級,同時對附建設施給出合理建議。
第五條?????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應由有一定工作經驗的技術人員進行,鑒定人員應具有專業知識或經培訓合格。
【條文說明】本條對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人員的基本條件作了規定。農村危房鑒定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對鑒定人員有一定的基本素質要求。鑒定人員應具有專業知識,是指鑒定人員應具有土木工程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了解土木工程相關知識,熟悉農村建筑結構類型、荷載傳遞路線、常用建筑材料基本知識,并有一定工作經驗,如從事過建筑、設計、施工、房屋管理等工作經歷。無專業知識背景的鑒定人員應通過培訓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規定
第六條?????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場地安全性鑒定:核查場地是否為地質災害易發區,結合場地周邊環境調查情況,進行安全性鑒定,鑒定結果分為危險和基本安全兩個等級。
【條文說明】建筑場地是指被鑒定房屋所在地,具有相似的工程地質條件。
2.房屋基本情況調查:結合現場查勘,收集農戶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條文說明】農戶基本信息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貧困戶類型、家庭人口等。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地址、建造年代、建筑面積、層數、開間、抗震設防烈度、結構形式、承重構件種類、圍護墻體材料、樓(屋)面類型及材料等,使用歷史和維修情況。
3.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現狀進行現場調查、查勘和檢測,包括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分別鑒定其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條文說明】地基基礎是房屋的隱蔽工程部分,地基指基礎下的持力層情況,基礎是上部結構與地基間的結構部分。農村房屋基礎多是獨立基礎或條形基礎。
上部承重結構構件是房屋結構中承擔建筑物自重和使用荷載的結構構件。
圍護結構構件是指房屋體系中僅承擔自身重量,起圍護、分隔作用的構件。
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等級用小寫字母“a、b、c、d”表示。
4.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對房屋各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分級情況進行匯總,確定房屋整體危險性,鑒定結果分為A、B、C、D四個等級。
【條文說明】房屋整體危險等級用大寫字母“A、B、C、D”表示,以區別于各組成部分的危險等級。
5.防災措施鑒定:檢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災措施,并對防災措施完備情況進行調查,鑒定結果分為具備防災措施、部分具備防災措施和完全不具備防災措施3個等級。
6.處理建議:對被鑒定的房屋,根據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結果,綜合考慮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7.出具鑒定報告: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報告內容應包括農戶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情況,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情況,并根據鑒定結果提出處理建議,附房屋簡圖和現場照片。
8.爭議處理:當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結論存在爭議時,應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仲裁鑒定。

圖1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程序
第七條????? 對房屋組成部分進行危險程度鑒定,應按下列等級劃分:
a級:無危險點。
b級:有危險點。
c級:局部危險。
d級:整體危險。
第八條????? 在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基礎上,對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進行鑒定,按下列等級劃分:
A級:結構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構件未發現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
B級:結構基本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個別承重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安全。
C級:部分承重結構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
D級:承重結構已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第九條?????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場地安全性鑒定,第二階段為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和防災措施鑒定。當既有房屋建設場地被判定為危險時,可直接鑒定為D級,提出遷址重建建議。
第十條????? 房屋安全性鑒定應按照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內部,先宏觀判別、后詳細評定的順序進行。房屋外觀破壞程度嚴重或瀕于倒塌的房屋,可不再對房屋內部進行檢查,直接鑒定為D級。
第十一條????????? 房屋外部檢查重點為:
??? 1.房屋周邊環境情況。
2.房屋的層數、高度、平立面布置、主要建筑材料、樓(屋)蓋形式等。
3.地基基礎的穩定和變形情況。
4.房屋是否有整體傾斜、變形。
5.房屋外觀損傷和破壞情況。
第十二條????????? 房屋內部檢查時,應首先結合外部檢查確定房屋結構體系,然后對主要構件進行外觀缺陷、損傷及破壞情況的檢查。對各類構件的檢查要點如下:
??? 1.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蓋構件的材質、規格尺寸,有無受力或變形裂縫及程度等。
2.各承重構件之間的連接構造節點做法及現狀,有無拉脫、松動、變形等。
3.木構架承重房屋的剛性圍護墻及其與承重木構架的連接。
4.判定墻體裂縫性質時,應注意區分抹灰層等裝飾層的損壞與構件本身的損壞,必要時應剔除其裝飾層進行核查。
第十三條????????? 現場鑒定人員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場地安全性鑒定
第十四條????????? 場地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評估結果和建議為準,避免造成嚴重后果;同時現場調查房屋所處周邊環境是否存在危險因素。當場地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判定為危險場地:
??? 1.可能發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等。
2.洪水主流區、山洪、泥石流易發地段。
3.巖溶、土洞強烈發育地段。
4.已出現明顯變形下陷趨勢的采空區。
【條文說明】對房屋所處的場地是否屬于危險場地的判定應以自然資源部門地質調查(評估)報告和其它證據為依據。采空區的認定應取得有關部門地面沉降監測數據或評估報告。當現場調查發現可能存在危險因素時,應向有關部門報告,由有關部門認定。
四、房屋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
第十五條????????? 房屋由地基基礎、承重構件、圍護(分隔)構件、木屋架和樓(屋)蓋等組成,各組成部分包括多個構件,危險程度鑒定時以危險程度最高的構件來判定組成部分的危險等級。應因地制宜,根據房屋結構體系確定主要構件并進行危險程度鑒定。
【條文說明】農村房屋的主要結構形式、主要構件和次要構件、不同結構形式住房的檢查要點是農村房屋鑒定的基礎性內容,對其作如下說明。
1.農村房屋的主要結構形式
農村房屋通常按主要承重構件所用材料不同進行分類,主要有以下結構形式:
土木結構:指土墻承重、木(樓)屋蓋的房屋結構。
磚木結構:指磚墻承重、木(樓)屋蓋的房屋結構。
磚土混雜結構:指土墻與磚墻混合承重、木(樓)屋蓋的房屋結構。
木 結 構:指木柱、木屋架承重的房屋結構。
石木結構:指石墻承重、木(樓)屋蓋的房屋結構。
磚混結構:指磚墻承重、混凝土(樓)屋蓋的房屋結構。
構件:也叫結構構件,是基本鑒定單位。它可以是單件、組合件或一個片段。
2.主要構件和次要構件
主要構件:也叫重要構件,其自身失效將導致有關聯的其它構件失效,并危及承重結構系統工作的構件。如柱、承重墻等。
次要構件:也叫一般構件,其自身失效不會導致主要構件失效的構件。如屋蓋和樓板等。
3.不同結構形式住房的檢查要點
對磚混房屋的檢查,應著重檢查承重墻、樓、屋蓋及墻體交接處的連接構造。并檢查非承重墻和容易倒塌的附屬構件。檢查時,應著重區分:抹灰層等裝飾層的損壞與結構的損壞,承重構件的損壞與非承重構件的損壞,以及沿灰縫發展的裂縫與沿塊材斷裂貫通的裂縫等。
對鋼筋混凝土房屋的檢查,應著重檢查柱、梁和樓板以及圍護墻。檢查時,應著重區分抹灰層、飾面磚等裝飾層的損壞與結構損壞、受力裂縫和非受力裂縫。
對傳統結構房屋的檢查,應著重檢查木(磚、石)柱、木(磚、石)過梁、承重磚(石)墻和木屋蓋,以及其相互間錨固、拉結情況,并檢查非承重墻和附屬構件。
第十六條????????? 地基基礎鑒定以現狀鑒定為主,著重檢查外露基礎現狀情況,上部結構有無因不均勻沉降引起的裂縫、沉降等,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上部結構無不均勻沉降裂縫和傾斜,外露基礎完好;地基、基礎穩定。
b級:上部結構有輕微不均勻沉降裂縫,外露基礎基本完好;地基、基礎基本穩定。
c級:上部結構出現明顯不均勻沉降裂縫,或外露基礎明顯腐蝕、酥堿、松散和剝落。
d級:上部結構不均勻沉降裂縫嚴重,且繼續發展尚未穩定,或已出現明顯傾斜;基礎局部或整體塌陷。
【條文說明】酥堿是指由于建筑材料的質量問題和環境潮濕的原因,使建筑材料中的堿和鹽類溶出,聚集在墻體的表層和表面,在化學和物理的雙重作用下,墻體逐層酥軟脫落。
腐蝕是指結構在周圍介質(水、空氣、酸、堿、鹽、溶劑等)作用下產生損耗與破壞的過程。
松散指結構在外力或侵蝕作用下由致密狀態變為非致密狀態。
剝落指結構表面外力或侵蝕作用下的成片脫落,導致結構截面變小,力學性能減弱。
對地基與基礎危險性鑒定,如果有監測資料,應查閱核實。如果沒有,可通過走訪和訊問房屋使用者,了解房屋的既往情況。地基基礎的變形、開裂等異常情況往往會通過上部結構反映出來,一般不進行開挖檢查。對歷史上存在地基不均勻沉降的房屋,若近2年內沉降不再發展,可視為地基變形已經完成并趨于穩定。
第十七條????????? 砌體墻鑒定主要檢查砌筑質量、外觀現狀等,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砌筑質量良好,無裂縫、剝蝕、歪斜;縱橫墻交接處咬槎砌筑。
b級:砌筑質量一般,部分墻體有輕微開裂或剝蝕;縱橫墻交接處無明顯通縫。
c級:砌筑質量差,墻體普遍開裂,剝蝕嚴重;縱橫墻體脫閃;個別墻體歪斜;承重墻體厚度≤120mm。
d級:墻體嚴重開裂,部分墻體嚴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險。
當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塊墻未按要求設置芯柱時,結合質量現狀,應判定為c級或d級。
【條文說明】咬槎砌筑是指砌塊在砌筑過程中砌塊互相搭接,不形成通縫的砌筑方式。
第十八條????????? 石砌墻體鑒定主要檢查砌筑質量、砌筑方式、外觀現狀等,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石料規整,砌筑質量良好;無空鼓、歪斜;縱橫墻交接處咬槎砌筑。
b級:石料基本規整,砌筑質量一般;墻體有輕微開裂或空鼓;縱橫墻交接處無明顯通縫。
c級:石料規整性差,砌筑質量差;墻體普遍開裂,明顯空鼓,部分石料松動;縱橫墻體脫閃,個別墻體歪斜。
d級:墻體嚴重開裂;部分墻體嚴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險。
當墻體采用亂毛石、鵝卵石砌筑,或砌筑砂漿為泥漿或無漿干砌時,應判定為c級或d級。
第十九條????????? 生土墻體鑒定主要檢查砌筑(夯筑)質量、砌筑方式、外觀現狀等,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土坯墻塊體規整、砌筑質量良好,夯土墻夯筑質量好,干縮裂縫較少。墻面無剝蝕、空鼓;縱橫墻交接處咬槎砌筑;
b級:土坯墻砌筑質量或夯土墻夯筑質量一般,干縮裂縫較多但不嚴重;受力裂縫輕微;墻面輕微剝蝕或空鼓;縱橫墻交接處無明顯通縫。
c級:墻體砌筑或夯筑質量差,干縮裂縫嚴重并出現明顯受力裂縫;墻面明顯剝蝕,空鼓嚴重;縱橫墻體脫閃,個別墻體歪斜。
d級:墻體嚴重開裂;部分墻體嚴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險。
處于長期受潮狀態或周邊排水不暢的生土墻體,應判定為c級或d級。
【條文說明】生土結構構件安全性等級也可結合下列規定進行檢測鑒定,若構件破損超過下列規定限值的視情況輕重判定為c、d級。
1.受壓墻沿受力方向產生縫寬大于20mm、縫長超過層高1/2的豎向裂縫,或產生縫長超過層高1/3的多條豎向裂縫;
2.長期受自然環境風化侵蝕與屋面漏雨受潮及干燥的反復作用,受壓墻表面風化、剝落,泥漿粉化,有效截面面積削弱達1/4以上;
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墻體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壓產生多條豎向裂縫,或最大裂縫寬度已超過10mm;
4.承重墻因偏心受壓產生水平裂縫,縫寬大于1mm;
5.承重墻產生傾斜,其傾斜率大于1.0%,或相鄰墻體連接處斷裂成通縫;
6.墻出現明顯撓曲鼓閃。
第二十條????????? 承重木構架鑒定主要檢查木柱、梁、檁等各構件的現狀及榫卯節點連接情況,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無腐朽或蟲蛀;構件無變形;有輕微干縮裂縫;榫卯節點良好。
b級:輕微腐朽或蟲蛀;構件有輕微變形;構件縱向干縮裂縫深度超過木材直徑的1/6;榫卯節點基本良好。
c級:明顯腐朽或蟲蛀;梁、檁跨中明顯撓曲或出現橫向裂縫,梁檁端部出現劈裂;柱身明顯歪斜;木柱與柱基礎之間錯位;構件縱向干縮裂縫深度超過木材直徑的1/4;榫卯節點有破損或有拔榫跡象;承重柱存在接柱或轉換情況且未采取可靠連接措施。
d級:嚴重腐朽或蟲蛀;梁、檁跨中出現嚴重橫向裂縫;柱身嚴重歪斜;木柱與柱基礎之間嚴重錯位;構件縱向干縮裂縫深度超過木材直徑的1/3;榫卯節點失效或多處拔榫。
【條文說明】承重木結構構件安全性等級也可結合下列規定進行檢測鑒定,若構件破損超過下列規定限值的視情況輕重判定為c、d級。
1.木柱圓截面直徑小于110mm,木大梁截面尺寸小于110mm×240mm;
2.連接方式不當,構造有嚴重缺陷,已導致節點松動、變形、滑移、沿剪切面開裂、剪壞和鐵件嚴重銹蝕、松動致使連接失效等損壞;
3.主梁產生大于L0/120的撓度,或受拉區伴有較嚴重的材質缺陷;(L0為梁跨度)
4.屋架產生大于L0/120的撓度,且頂部或端部節點產生腐朽或劈裂,或出平面傾斜量超過屋架高度的h/120;
5.木柱側彎變形,其矢高大于h/150,或柱頂劈裂,柱身斷裂。柱腳腐朽,其腐朽面積大于原截面面積1/5以上;
6.受拉、受彎、偏心受壓和軸心受壓構件,其斜紋理或斜裂縫的斜率分別大于7%、10%、15%和20%;
7.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質構件;
8.木柱的梢徑小于150mm;在柱的同一高度處縱橫向同時開槽,且在柱的同一截面開槽面積超過總截面面積的1/2;
9.同一層內柱子有豎向接頭;
10.木桁架高跨比h/l大于1/5;
11.樓屋蓋木梁在梁或墻上的支承長度小于100mm。
第二十一條????????????? 梁、板、柱等混凝土構件的鑒定主要檢查質量現狀,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表面平整,或僅有少量微小開裂或個別部位剝落;鋼筋無明顯露筋、銹蝕;預制板端部支承穩固,采取加強連接措施。
b級:表面輕微開裂或局部剝落;個別部位鋼筋露筋、銹蝕;預制板端部支承基本穩固。
c級:保護層剝落嚴重;鋼筋露筋、銹蝕,出現明顯銹脹裂縫;梁、板出現明顯受力裂縫和變形;預制板端部支承長度不足。
d級:保護層剝落非常嚴重;部分鋼筋外露;梁、板出現嚴重受力裂縫和變形;預制板端部支承長度嚴重不足,有墜落危險。
【條文說明】混凝土結構構件安全性等級也可結合下列規定進行檢測鑒定,若構件破損超過下列規定限值的視情況輕重判定為c、d級。
1.梁、板產生超過L0/150的撓度,且受拉區最大裂縫寬度大于1mm;(L0為梁板跨度)
2.梁、板跨中部受拉區產生豎向受力裂縫,向上延伸達梁高的2/3以上,且縫寬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現剪切斜裂縫,縫寬大于0.4mm;
3.梁、板因主筋銹蝕,產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縫,縫寬大于1mm,或構件混凝土嚴重缺損,或混凝土保護層嚴重脫落、露筋,鋼筋銹蝕后有效截面小于4/5;
4.受壓柱產生豎向裂縫,保護層剝落,主筋外露銹蝕;或一側產生水平裂縫,縫寬大于1mm,另一側混凝土被壓碎,主筋外露銹蝕;
5.柱、墻產生傾斜、位移,其傾斜率超過高度的1%;
6.柱、墻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壞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銹蝕嚴重,截面減小;
7.柱、墻側向變形大于h/250,或大于30mm;(h為柱墻高度)
8.端節點連接松動,且伴有明顯的變形裂縫;
9.板有效擱置長度小于規定值的70%。
第二十二條????????????? 圍護墻體鑒定主要檢查剛性圍護墻及其與承重木構架連接現狀,圍護墻體質量鑒定根據墻體類別參見以上各條要求,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圍護墻與承重木柱間有拉結措施;山墻、山尖墻與木構架或屋架有墻攬拉結;內隔墻頂與梁或屋架下弦有拉結。
b級:采取部分拉結措施;圍護墻與承重木柱之間未出現明顯通縫。
c級:無拉結措施;貼砌山墻、山尖墻與屋架分離;圍護墻體與承重木柱之間出現明顯豎向通縫。
d級:無拉結措施;貼砌山墻、山尖墻與屋架分離且有明顯外閃;圍護墻體與承重木柱之間脫閃。
【條文說明】房屋兩端的橫向端頭墻為山墻,山墻根據其頂部形成不同,有平頂和三角形兩種。山尖墻是坡屋面山墻頂部,包括擱置檁條的承重墻的三角形部分的墻體。
墻攬拉結:在墻外側設置墻攬(可采用角鋼、槽鋼、自制鐵件或木板制作),通過穿墻鐵絲或鋼筋與屋(樓)面構件的墻攬加固拉接。
第二十三條????????????? 木屋架鑒定主要檢查各構件的現狀以及節點連接情況,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無腐朽或蟲蛀;無變形;自身穩定性良好,沒有平面內變形和平面外偏斜;榫卯節點良好。
b級:輕微腐朽或蟲蛀;有輕微變形;自身穩定性尚可,有輕微平面內變形或平面外偏斜;榫卯節點基本良好。
c級:明顯腐朽或蟲蛀;下弦跨中出現橫紋裂縫;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動;出現明顯平面內變形或平面外歪斜;榫卯節點有破損、松動或有拔榫跡象。
d級:嚴重腐朽或蟲蛀;下弦跨中出現嚴重橫紋裂縫;端部支座失效;出現平面內嚴重變形或平面外嚴重歪斜;榫卯節點多處拔榫。
【條文說明】木屋架安全性鑒定可參照第二十條進行。
第二十四條????????????? 樓(屋)蓋鑒定主要檢查構件現狀,按下列等級進行劃分:
a級:樓(屋)面板無明顯受力裂縫和變形;椽、瓦完好;屋面無滲水現象。
b級:樓(屋)面板有輕微裂縫但無明顯變形;瓦屋面局部輕微沉陷,椽、瓦小范圍損壞;屋面小范圍滲水。
c級:樓(屋)面板明顯開裂和變形;瓦屋面出現較大范圍沉陷,椽、瓦較大范圍損壞;屋面較大范圍滲水。
d級:樓(屋)面板開裂嚴重,部分塌落;瓦屋面大范圍沉陷,椽、瓦大范圍嚴重損壞;屋面大范圍滲水漏雨。
【條文說明】滲水檢查重點區分是瓦片破裂導致的滲漏還是屋架變形導致滲漏,滲漏點是否引起木結構腐爛、生土墻潮濕。
五、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
第二十五條????????????? 在各組成部分危險程度鑒定結果基礎上,結合房屋宏觀情況進行綜合判定,確定其整體危險程度等級:
A級:房屋各組成部分各項均為a級,即房屋沒有損壞,整體現狀基本完好。
B級:房屋各組成部分至少一項為b級,即房屋出現輕微破損,存在輕度危險。
C級:房屋各組成部分至少一項為c級,即房屋出現中度破損,存在中度危險。
D級:房屋各組成部分至少一項為d級,即房屋出現嚴重破損,存在嚴重危險。
生土墻體承重、磚土混合承重房屋,泥漿砌筑的磚木、石木結構房屋,即使觀感完好,但存在潛在原始缺陷,不應評為A級。
【條文說明】C級(局部危險)房屋一般具有以下特點: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導致局部倒塌的因墻、柱、梁、混凝土板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部分結構破壞,導致局部房屋倒塌;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部分屋蓋倒塌,或整個屋蓋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因擱柵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間樓蓋倒塌;因懸挑構件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梁、板倒塌。
D級(整體危險)房屋一般具有以下特點:因地基、基礎產生的危險,可能危及主體結構,導致整幢房屋倒塌;因墻、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產生的危險,可能構成結構破壞,導致整幢房屋倒塌的;因屋架、檁條產生的危險,可能導致整個屋蓋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六、防災措施鑒定
第二十六條????????????? 在進行房屋危險程度鑒定的同時,應進行防災措施鑒定,鑒定結果分為具備防災措施、部分具備防災措施、完全不具備防災措施3個等級。應因地制宜根據主要災種提出防災措施鑒定要求。
【條文說明】重慶市大部分區域地震設防烈度為6度,少量區域為7度,無高烈度區。農村房屋防災措施重點檢查對風雨災害的防護措施。高寬比較大的建筑物要檢查其防風措施,生土結構、泥漿砌筑的砌體結構要檢查其防雨淋、防滲漏、防潮措施。
第二十七條????????????? 抗震構造措施鑒定主要檢查以下項目是否符合,進行綜合判斷并分級:
??? 1.墻體承重房屋基礎埋置深度不宜小于500mm,8度及以上設防地區應設置鋼筋混凝土地圈梁。
【條文說明】基礎埋置深度指基礎底面到室外設計地面的垂直距離。
2.6度、7度設防地區的房屋,宜根據墻體類別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配筋砂漿帶圈梁或鋼筋磚圈梁;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可兼做圈梁。
3.承重窗間墻最小寬度及承重外墻盡端至門窗洞邊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900mm。
4.承重墻體最小厚度,砌體墻不應小于180mm,料石墻不應小于200mm,生土墻不應小于240mm。
5.后砌磚、砌塊等剛性隔墻與承重結構應有可靠拉結措施。
生土承重結構、磚木混雜結構等應鑒定為“部分具備防災措施”或“完全不具備防災措施”。
七、鑒定結論與處理建議
第二十八條????????????? 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可采用表格形式或文字報告形式。
??? 1.農戶基本信息:包括戶主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貧困戶類型、家庭人口等。
2.房屋基本信息:包括所在地址、建造年代、建筑面積、層數、開間、抗震設防烈度、結構形式、承重構件種類、圍護墻體材料、樓(屋)面類型及材料等,使用歷史和維修情況。
3.鑒定機構,鑒定人員及鑒定日期。
4.房屋危險程度鑒定等級,包括各組成部分(構件)、房屋整體危險程度鑒定等級。
5.防災措施鑒定結果。
6.鑒定結論及處理建議。
7.調查記錄、房屋簡圖及照片等附件,調查記錄應有現場調查人員、農戶簽字,通過走訪建筑工匠了解房屋建造情況時應有工匠簽字。
【條文說明】房屋影像資料應包括房屋正面照片、側面照片、反映地基與基礎與主要受力構件的照片。評價為C級或D級的房屋還應有危險構件或危險點照片。
建造年代:一般應具體到哪一年,若無法確定具體年份,應具體到某一個年代,如1970年代。
承重構件種類:生土、木材、磚(燒結磚、灰砂磚、粉煤灰磚、混凝土磚等)、混凝土。
鑒定機構:即鑒定單位,一般為區(縣、經開區)建設主管部門。
鑒定人員:對一幢房屋的鑒定至少應有2個鑒定人員。
使用歷史和維修情況:就指房屋是否改變使用功能,或進行過結構改造(加固)、屋面翻修等,不包括重新飾面或裝修。
鑒定表和調查表采用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統一格式,見附件一。
第二十九條????????????? 經鑒定為局部危房或整幢危房時,應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 1.經鑒定為C級危房的農村住房,鼓勵因地制宜進行加固維修,解除危險。
2.經鑒定為D級危房,確定已無修繕價值的農村住房,應拆除、置換或重建。
3.經鑒定為D級危房,短期內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時,應暫時停止使用,或在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后,改變用途不再居住,觀察使用。
4.有保護價值的D級傳統民居及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等,應專門研究后確定處理方案。
5.確定加固維修方案時,應將消除房屋局部危險與抗震構造措施加固綜合考慮。
6.當條件允許時,加固維修宜結合房屋宜居性改造和節能改造同步進行。
【條文說明】對評為C級的房屋,一般建議維修加固,對存在的危險點應及時排除險情。如果加固構件數量多,難度大,加固后無法達到原有功能,預估加固費用超過新建同等房子費用的70%,也可建議“拆除重建”。
對評為D級的房屋,一般建議拆除重建。若僅因為少量構件導致整體危房,加固難度低,加固費用不超過新建費用50%,加固后可基本恢復原使用功能,也可建議“維修加固”。
對于具有歷史文化價值、鄉村風貌特色的建筑,無論評定為C級還是D級,應慎重建議“拆除重建”。
房屋的安全性是動態的,無論哪種結構材料,在自然條件下逐漸劣化,最終喪失承載能力。因此,農村房屋的危險等級評定只能代表房屋當前的狀態,在使用過程中仍需要定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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