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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23 | [ 發文字號 ] | 龍孔府發〔2023〕115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龍孔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4 | [ 發布日期 ] | 2023-05-24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023 |
| [ 發文字號 ] | 龍孔府發〔2023〕115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龍孔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4 |
| [ 發布日期 ] | 2023-05-24 |
豐都縣龍孔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火災防控“除險清患”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災事故教訓,扎實開展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堅決防范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推進消防救援隊伍整合改革任務,持續優化體制機制,壓實防控責任,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基礎建設,強化執法檢查,推動數字賦能,提升隊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城鄉和森林重特大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新時代新征程新重慶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目標。認真落實全國、全市、全縣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統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12月底,扎實推進“遺留問題大起底、設施設備大排查、突出問題大執法、安全素養大宣教、應急救援大演練、隊伍能力大建設”共六方面重點任務。聚焦“遏重大、降較大、減總量”目標,統籌形成“1+2+N”的火災防治工作機制,摸清火災重大隱患存量、嚴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增強全民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整體提升城鄉和森林火災防治水平。
二、強化統籌
鎮黨委、鎮政府成立龍孔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彭飛龍任組長,副鎮長陳良柱、副鎮長趙峻喬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鎮應急辦負責人秦光榮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全鎮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日常工作,抓好統籌協調,建立定期調度、末位發言、明查暗訪、清單管理、比拼賽馬等工作機制,強力推進專項行動各項工作。鎮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工作實效。各村居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
三、重點范圍
(一)人員密集場所。包括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
(二)敏感特殊場所。包括高層建筑、地下工程、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學校、幼托機構和文物建筑等。
(三)生產經營場所。包括廠房庫房,分租、轉租形成“園中園”“廠中廠”勞動密集型企業,集餐飲、文化、體育等多業態多功能于一體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合用場所,老舊商住樓等。
(四)林業重點區域、部位。林區及林緣輸配電線(設施)、通信基站、油氣管線、文物文廟、墳場、墓園、祭祀場所、易燃易爆倉庫油庫、軍事設施等重要目標和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農林交錯區、旅游景區、火情多發頻發村居。
四、重點任務
(一)聚焦遺留問題,開展大起底
1.未經消防驗收許可投入使用。對未經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遺留問題,開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決”為標準,梳理制定問題清單,組織開展現場辦公,“一事一議”出臺政策措施,完善設施設備和消防驗收手續,對經整改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且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鎮規建辦牽頭,鎮應急辦配合,鎮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2.未經審批改變使用性質。對違規改變場所火災危險性定性的行為進行全面摸排,重點整治丁、戊類廠房用作丙類生產、儲存,丙類廠房用作甲、乙類生產儲存,以及將地下車庫改建為超市、庫房、市場等情形,督促加強完善火災防范措施,盡快重新辦理消防審批手續,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鎮規建辦牽頭,鎮應急辦配合,鎮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二)聚焦消防設施,開展大排查
1.防滅火設施。未按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系統,或水壓、水量不能滿足滅火需求;未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氣體滅火、防排煙等設施,或消防設施系統損壞癱瘓無法正常使用,不具備防滅火功能。(鎮應急辦牽頭,鎮規建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2.安全疏散設施。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鎮應急辦牽頭,鎮規建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3.防火分隔設施。未按要求設置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墻等損壞嚴重,不具備防火分隔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破壞建筑防火分隔。(鎮應急辦牽頭,鎮規建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4.林區設施火患。對林區及林緣輸電線路存在的安全距離不足,輸(配)電、電信基站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倒塌、老化、斷線、短路、絕緣子脫落,油氣管線破損、泄漏等隱患;林區及林緣重要設施的防火隔離帶開設,林區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運行狀況差等短板;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狀態等問題;林區鐵路沿線森林火災危險地段防控措施等開展排查。(鎮農服中心牽頭,鎮經發辦、規建辦、供電公司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三)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大執法
1.違規用火用電。電器線路敷設、照明燈具安裝、大功率電器使用不符合規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充電;醫院、養老機構的制氧站和氧氣瓶間違規使用非防爆電器設備,使用鋰離子電池的醫療設備、輪椅未在指定安全區域充電;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鎮規建辦、經發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應急辦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2.違規動火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賬、未落實動火審批制度、未落實防止火花飛濺措施、現場未配備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確專人看護。(鎮應急辦牽頭,派出所、規建辦、經發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3.違規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醫院、冷庫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鎮規建辦、經發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應急辦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4.違規生產經營。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電化學儲能電站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內;違規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混合在同一空間內;自動消防設施未落實維護保養。(鎮規建辦、經發辦、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應急辦等部門分行業組織實施)
5.占堵“生命通道”。開展消防車通道和救援場地“除障、查違”行為,全面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妨礙消防車操作的各類障礙物,嚴禁電動自行車使用“飛線”在樓道停放充電。(鎮應急辦牽頭,派出所、規建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6.戶外違規用火行為。在森林防火期且處于防火區內,嚴查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煙、燃放孔明燈、燒蜂驅獸、小孩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燒荒積肥、燒木炭、焚燒農作物廢棄物料、違規焚燒疫木以及未經批準的開山爆破、切割、電焊等生產性用火);場鎮道路等區域,在非指定區域內焚燒樹葉、垃圾。(鎮農服中心、派出所、應急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
(四)聚焦安全素養,開展大宣教
1.媒體宣傳。各級各部門每周要通過官方公眾號、官方微博、短信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不少于1次,形成強大輿論聲勢;開展典型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以案說法、以案明責。(鎮黨政辦、應急辦、農服中心、民政辦、教管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入戶宣講。開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災宣傳,制作防火手冊和印有防火常識的日用宣傳品;村、社區組織開展敲門行動,按照“一戶一冊”標準,大力宣傳“文明用火、安全用電、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識,提升公眾防火安全意識。(鎮黨政辦、應急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多形式宣傳。村、社區依托農村“大喇叭”、小區“小廣播”開展消防提示警示宣傳;商圈、車站、網紅景點等管理單位,利用戶外大屏、固定宣傳欄、公共顯示牌等,高頻次播放防火公益廣告;深入全鎮重點林區及重點村級開展文藝巡演。(鎮黨政辦、應急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聚焦應急救援,進行大演練
1.開展滅火應急演練。督促社會單位、居民小區制定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疏散演練;消防救援站、政府兼職消防隊加強對高風險場所的熟悉演練,修訂完善滅火預案。鎮應急辦與農服中心至少組織開展1次森林火災聯合演練,完善處置辦法;村(社區)至少開展1次森林防滅火實戰演練和培訓。(鎮應急辦、農服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聯勤聯動機制。加強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政府和企業兼職消防隊伍、社會救援力量、社區和單位微型消防站聯勤聯動,完善應急、林業、公安、交通、衛生、消防、氣象指揮框架,提高同步調度、協同救援能力;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必須建立消防聯勤聯動機制,確保發生火災等緊急狀況有人員第一時間響應并組織疏散。(鎮應急辦、農服中心牽頭,派出所、民政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聚焦隊伍能力,進行大建設
1.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按照“能專則專、不專則合、能聯則聯”的原則,各村居要準備15名以上的應急救援力量,根據風險、需求配備適應滅火應急救援的器材、裝備;相鄰的村居互相支持各項滅火救援任務。(鎮應急辦、農服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森林滅火機制保障和隊伍建設。加強鎮級和村居森林防火應急力量建設,全鎮有森林防火任務的11個村居要按標準建設森林消防應急救援隊伍,按要求配備森林消防水泵、水帶、移動水池、油鋸、消防鏟、砍刀等專業物資裝備。(鎮應急辦、農服中心、派出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大體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執法督改、總結提升四個階段,各階段交叉進行、壓茬推進。
(一)自查自改階段(2023年5月底前)。各企業(單位)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動向屬地、屬事部門報告。各部門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緊緊圍繞全年目標任務,制定本行業領域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其中“遺留問題大起底”“消防設施大排查”“安全素養大宣教”、森林防火重點任務的牽頭部門要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細化措施,打表推進,確保工作實效。
(二)排查促改階段(2023年8月底前)。各級各部門要完成全面執法排查,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治理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對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個環節全過程實名制管控,逐一明確企業(單位、林區)、屬地村居、行業監管部門的責任人員,層層壓實責任,務實推進排查整治。
(三)執法督改階段(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遺留問題不遮掩、發現問題不回避、整改問題不遺漏”要求,完成整改銷號。整改期間,要依據風險等級、整改難度,明確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形成隱患整治臺賬。對問題復雜、短時間難以整改的,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向鎮政府報告,按照鎮政府要求落實臨時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總結提升階段(2023年12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全面完成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六大任務,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經驗做法,積極推動互學互鑒,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鄉和森林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納入主題教育學習內容,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行動自覺,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的政治責任。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專題研判本地、本行業消防安全和森林火災風險,研究解決積案化解、事故防控、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重要時段要帶隊檢查消防安全和森林火災防控工作,實地熟悉周邊各類消防信息,督促落實嚴防嚴控措施。
(二)健全工作機制,層層傳導壓力。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對歷史遺留問題要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建立末位發言機制,對事故多發頻發、居高不下、管控不好、降幅靠后的2—3個村居,在鎮政府專題會、季度例會進行末位發言。將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工作,納入“785”督查問題清單,對問題整改不力的單位,納入清單“警示榜”進行曝光和扣分,對整改成效顯著的問題,納入清單“示范榜”實施加分和推廣。建立賽馬比拼機制,鎮安委辦、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制定評價指標,定期晾曬工作進展和成效,激勵先進、鞭策后進。
(三)嚴格考核督導,強化責任追究。專項行動工作成效納入平安龍孔建設和年度經濟社會發展業績考核內容。鎮督查考核辦、鎮安委辦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組織相關部門逐月對各級各部門“除險清患”工作開展情況、問題起底質量、隱患整治效果等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對推進不力、整改不實的進行警示約談、通報批評、公開曝光。特別是對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亡人或發生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的,要組織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豐都縣龍孔鎮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