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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名山街道辦事處202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文件相關要求,編制發布《豐都縣名山街道辦事處202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統計數據時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5年,名山街道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市、縣相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著力提升公開質效、拓寬公開渠道、健全工作機制,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方面
嚴格對照《條例》規定和主動公開目錄清單,全面拓寬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提升公開時效。2025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0條,其中:政策文件5條,重點公開中秋國慶期間消防安全、殘疾兒童少年學習能力鑒定、地質災害防治等關鍵工作文件,及時傳遞政策要求和工作部署;領導信息6條,涵蓋領導班子成員基礎信息、職務分工等,清晰展現領導履職全貌,方便群眾聯系對接與監督評議;財政預決算3條,包括《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2024年度(本級)決算公開說明》《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全面公開收支情況、預算安排等核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其他公開信息35條,全面展現街道基本情況、職能職責和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基層政務公開71條,覆蓋涉農補貼、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等9個重點領域,細化公開事項、標準和流程,滿足群眾精準獲取信息需求。
主動公開內容緊密貼合名山街道“文旅名城、高鐵新區、工業重鎮、農業高地”的發展定位,重點圍繞移民后續保障、旅游服務提升、商貿經濟發展等核心工作,確保公開信息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健全完善依申請公開全流程工作機制,明確申請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復等各環節責任分工和辦理時限,規范答復文書格式。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其中網絡申請0件、信函申請3件,申請人均為自然人。所有申請均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和時限要求進行登記、審核、辦理和答復,其中予以公開2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1件,已全部按時規范辦結,辦結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源頭審核、分類管理、規范歸檔”的政府信息管理體系,確保公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一是完善制度規范,制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目錄清單等制度文件,明確信息公開范圍、標準和程序;二是嚴格保密審查,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嚴格執行“三審三校”發布審核制度,重點排查涉密風險,全年未發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三是分類歸檔管理,按政策文件、財政預決算、基層政務公開等類別建立信息資源庫,對街道下轄11個社區、5個行政村的相關公開信息進行統一梳理歸檔,提升信息管理精細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方面
一是鞏固線上陣地。以豐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名山街道辦事處專欄為核心公開平臺,安排專人負責平臺維護,確保各類信息及時更新上線,保障平臺穩定運行、檢索便捷,為群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高效渠道。二是拓展公開渠道。依托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各村(社區)便民服務站,規范設置政務公開專區,為群眾提供信息查詢、政策咨詢、申請接收等一站式服務。三是強化融合互通。確保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專區、各村(社區)政務公開專區發布的信息同源、標準一致、內容同步,整合“政策問答”等互動欄目,提升平臺服務功能。
(五)監督保障方面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街道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績效考核體系,明確由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牽頭協調,各內設機構及村(社區)分工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責任到人。二是優化業務培訓。全年組織2次面向街道各辦公室(中心)、村(社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專題培訓,參訓人數達40余人次。培訓內容涵蓋《條例》解讀、依申請公開辦理規范、政府網站內容維護、保密審查要求等,切實提升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三是健全監督機制。定期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自查自糾,對照公開目錄清單逐項核查公開情況,及時整改存在問題,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自覺接受上級行政機關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考核,主動接受社會評議和監督,不斷改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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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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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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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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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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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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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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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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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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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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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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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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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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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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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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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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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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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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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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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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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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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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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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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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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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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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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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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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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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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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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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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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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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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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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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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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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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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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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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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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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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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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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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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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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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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3 |
0 |
0 |
0 |
0 |
0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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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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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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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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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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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5年,我街道雖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對照《條例》要求和群眾期盼,仍存在部分短板亟待優化,具體問題及改進措施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政務公開隊伍建設仍有短板。受基層人員編制調整影響,專職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人員存在崗位變動情況,部分新任工作人員對公開流程、政策標準的熟悉度不足;同時,村(社區)工作人員主動公開意識有待強化,存在“被動公開、按需公開”傾向,影響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全面性。
二是信息更新時效性與渠道多樣性不足。部分基層政務公開欄目存在更新滯后現象,個別涉及惠農惠民補貼信息未及時跟進發布,導致群眾無法第一時間獲取關鍵資訊;同時,公開渠道仍以政府門戶網站專欄為主,對微信公眾號、社區便民群等新媒體平臺利用不足,未能滿足老年群體、移民群眾等不同群體的信息獲取習慣,覆蓋面有待拓寬。
(二)改進措施
一是強化隊伍建設,提升業務能力。優化人員配置,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崗位的穩定性,避免頻繁變動;加大培訓力度,2026年計劃組織專題培訓4次,開展“崗位練兵”活動2次,提升政策理解與實操能力;建立“專人負責+專崗協同”機制,各辦公室(中心)指定信息聯絡員,與專職人員聯動推進公開工作。
二是優化更新機制,拓寬公開渠道。建立“季自查、月通報”制度,每月由專職人員核查各欄目和村社更新情況,通報并督促整改,確保信息“最新、最準”;著力打造各村(社區)政務公開專區,定期發布惠民惠農政策解讀、專項補貼發放通知等內容,拓寬信息內容、提升公開效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5年,全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無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發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無未按規定公開政府信息的投訴舉報情況,無需要補充報告的其他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