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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674U/2024-00013 | [ 發文字號 ] | 青龍府發〔2024〕32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青龍鄉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4 | [ 發布日期 ] | 2024-07-02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674U/2024-00013 |
| [ 發文字號 ] | 青龍府發〔2024〕32號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 |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青龍鄉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4 |
| [ 發布日期 ] | 2024-07-02 |
豐都縣青龍鄉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龍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村(居):
《青龍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已經鄉政府研究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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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青龍鄉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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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龍鄉村級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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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管理
(一)各村集體土地征用補償費、“一事一議”籌集資金、承包或轉讓費、爭取的項目資金及工作經費、捐贈款項、往來清收款、扶貧救災款、接受捐贈、集體統一經營收入、接受捐贈財產物資的變現收入、村集體財產變賣收入、各種暫收、借貸款項、上級部門撥款等其它一切貨幣資金來源均視為收入進行管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一切收入全部納入各村“村集體資金賬戶”管理。
(二)屬于鄉財政管理崗下撥款項,由財政管理崗直接劃撥到各村的“村集體資金賬戶”中,不得轉入其他賬戶和個人賬戶;各站辦所下撥專項工作經費,不得發放現金,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其它直接以現金結算付款的,村級出納必須在取得款項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現金存入“村集體資金賬戶”中,嚴禁坐收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村集體各項收入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挪用,擠占,套取。明確村集體經濟收支與村委賬務收支范圍,避免混淆使用。如有從村集體經濟中支出的款項需符合《豐都縣青龍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并在支付前交由鄉經濟發展崗處審批,通過后方可從村集體經濟賬戶中支出。
二、支出管理
(一)村級費用支出必須本著“量入為出、以收定支、勤儉節約”的原則。
村級支出主要用于村級組織辦公經費、經營支出、生產性支出、建設性支出、公益事業建設性支出、專款專項支出等,嚴格控制村級各項費用。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原則上不得超過縣、鄉兩級撥款額度。
(二)支出必須取得合法、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
1.村(社區)組集體一般性支出使用稅務發票;村(社區)組之間和村(社區)組與農戶之間支付款項使用市農委印制的重慶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付款憑證,憑證只能在本村(社區)組使用,嚴禁轉讓、出借、贈送、代開等行為。
2.支付干部報酬和村民務工費等使用領款人簽字的村組自制名冊清單,支付村民務工費等應同一項目制定統一標準,如有特殊情況,備注說明緣由。例如在同一項目同一工種中存在崗位職責、務工費的區分,應在自制名冊清單中注明勞務費有差異的原因(如張三(大工),李四(小工)),并計算準確,支付時須附有具體務工時間、務工勞務費標準、款項領取時間、務工人員簽字確認書,如為轉賬支付,須附上銀行回執單。
3.參會務工費發放不超過10元每人每天,支付時需附上會議簽到冊及務工費發放名冊作為支出附件。
4.辦公用品、食堂采購支出票據應附發票和明細單子,明細應注明具體名稱、單價、數量,不能寫成一批等籠統的計量方式,物資送貨單需注明經辦人、接收人、購買時間、數量、單價、總金額,發票明細要求與物資送貨單內容一致。
5.到縣城開會、辦事、報表等公務,參照豐都財政發〔2014〕152號規定執行,公共交通費按照當地農客標準報銷(因工作急需租車的,按照租車時間進行報銷《青龍鄉村級租車結算表》詳見附件2),同時記錄好用車時間、用車事由、用車人員、用車行程,住宿費原則上僅限于在縣城城區內沒有住房(含租房)可以按規定據實報銷。超標準的公共交通費、出差地生活補助、出差地交通補助、住宿費、車費不得報銷入賬。
6.工程支出使用稅務發票,票據內容要真實完整,結算時附村(社區)民代表會議記錄(會議應詳盡討論如為什么做、怎么做、人數、實施方式等具體展開事項)、實施方案、采購物資送貨單(注明采購物資明細及簽收人)、招投標合同、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及施工前中后三張照片,做到同計劃、同實施、同驗收,達到文件規范、收集完整。對不符合政策、制度規定的發票單據,鄉村級財務人員一律不得入賬。
7.其他未提及支出事項,支出附件以上級相關要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三)支出規定。
原則上轉賬支付,嚴禁大額取現。除辦公用品等零星開支等特殊外,對外單位、個人超過500元的不得使用現金支付,必須通過轉賬支付,且要求開具正規發票,否則將不予支付報銷。所有款項通過銀行代付,實現末端支付,支付費用時原則上不能報賬員以銀行轉賬的形式轉入報賬員個人賬戶,再轉交經辦人,須直接支付給經辦人。
(四)村級債務管理。
村級費用支出采取以收定支原則,費用支出嚴禁以任何理由負債支出。若產生新增債務,將按照誰批準、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審批程序
(一)支付票據與簽字審批程序。
1.各村(社區)各設置一名出納人員(報賬員),負責本村(社區)出納工作,村(社區)支部書記不得兼任出納。完善手續并完成支付的單據應交鄉財政管理崗代理記賬。
2.事前審批流程及支付票據與簽字審批流程。
(1)事前審批程序。除上級部門有明確規定使用方式類支出的按照相關管理辦法使用(如服務群眾工作經費)外,村(社區)其余單筆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均需進行事前審批程序,經相應層級的領導審批后公示實施,并填報《青龍鄉經費使用事前審批表》(附件1)具體如下:
村(社區)單筆在500元--2000元內支出,事前須經村支“兩委”全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集體研究通過,形成會議記錄,編制簡要方案經村副書記審批后由村(居)書記復核報由包村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實施;
單筆在2000元--5000元內支出,事前須經村支“兩委”全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集體研究通過,形成會議記錄,編制簡要方案經村副書記審批后由村(居)書記復核報由包村領導審簽、鄉長審批同意后實施;
單筆在5000元--10000元內支出,事前須經村支“兩委”全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集體研究通過,形成會議記錄,編制簡要方案經村副書記審批后由村(居)書記復核報由包村領導審簽、鄉長審批、書記審批同意后實施;
開支建設項目和10000元以上重大開支,事前必須經村(社區)支“兩委”全體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等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研究通過,以四議兩公開的形式公開后,將實施方案報包村領導,經過鄉黨委會研究審核通過后實施。上級專項支出另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實施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按正常報賬程序予以報賬(報賬時須附會議記錄、實施方案、事前審批表、合同(或協議)、采購物資送貨單,施工前、中、完工后的照片,公示照片、票據、竣工驗收單等附件)。如卻因實際情況存在超預算情況的,按支出金額審批范圍由相關審批人在《青龍鄉經費使用事前審批表》備注欄中簽署復核意見。
(二)報賬程序。
村級報賬員持合法、真實的經相關人員簽字及批注意見的票據→鄉代理會計處審核,票據的封面中注明使用資金情況(使用的哪項專項資金),根據報賬金額的不同參照不同事前審批流程及支付票據與簽字審批流程,由村(社區)書記、副書記、報賬員簽字,相關領導審批,并加蓋村委公章和監督委員會公章。
(三)支付程序。
票據審核通過后由報賬員填業務委托書,業務委托書需蓋村級公章、村(居)書記私章、財政管理崗審核票據人員私章,蓋章完成后提交銀行支付。
(四)報賬時限。
各村(居)落實一名專(兼)職出納,按時登記出納賬簿(日清月結),村級財務報賬實行限時制,即各村(居)委會收支單據原則上在一個月內結清,發票較少的最多不能超過一個季度。各村出納于次月的1至5日將本會計期間經審核審批的收支單據按時報鄉財政管理崗入賬。每月入賬后,各村(居)委會必須對本月的財務進行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其他財務管理
(一)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
在項目、工程實施前召開會議,會議召開應提供參會人員簽到冊,記錄人如實做好記錄,再根據會議討論事項要求實施項目。執行四議兩公開時,應將決策過程及結果同時向全體村民公開,如公開后發現決議存在重大問題的,應在修改后重新進入四議兩公開流程。
(二)規范合同簽訂。
1.簽訂合同時應如實、準確填寫合同內容及簽訂日期,涉及數字部分不得隨意涂改,簽訂合同條款須符合法律法規,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如合同附授權說明書,則需授權人簽字蓋章。
2.簽訂合同嚴禁合同代簽行為,確保合同簽字字跡一致,一經發現代簽行為,一律不予報銷。
3.村(社區)報賬員報銷合同費用時,應根據合同約定打款給合同簽訂人,不得隨意打款給無關人員,如有特殊情況,須附委托收款等情況說明書作為佐證資料。
(三)村(社區)報賬員崗位職責。
1.規范原始憑證登記、整理工作。村(社區)報賬員應對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把好審核第一關。整理原始憑證時,仔細核對票據明細和總金額情況,減少計算審核錯誤,避免在原始憑證上進行涂改。村(社區)報賬員每月定期將整理的憑證按要求報送至鄉財政管理崗處。
2.?規范現金入賬程序、日記賬登記工作,做到應入盡入。收入支出及時記賬,確保現金流入流出不重記、漏記,做到賬款相符、賬實相符。日記賬金額不得隨意涂改,登記作物的應用紅色簽字筆劃線更正沖轉或作廢處理,做到日清月結。
3.村(社區)報賬員賬務處理應及時、準確,發生一筆登記一筆,不漏登、亂登。鄉財政管理崗每月收取票據做賬時,仔細對賬,年底對賬,并與村(社區)報賬員核實實際賬務情況,做到賬實一致、賬賬一致。
4.規范銀行印鑒管理。銀行印鑒章由村(居)書記本人管理,不得隨意授權,不得直接由報賬員一人包攬,村(居)書記本人須對蓋印鑒章后的票據負責。
5.規范各村(居)庫存現金使用。各村(居)支出款項時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須進行轉賬支付。各村(居)原則上不得留有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得坐支現金,不得公款私存。各村(居)庫存現金由出納員保存和管理,且庫存現金不得超過500元,超過500元時應及時存入銀行。出納員對庫存現金的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五、監督與處罰規定
鄉上成立以人大主席為組長,紀委、財政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人大群團崗、紀檢監察崗、經濟發展崗、財政管理崗、民生事務崗、農業產業服務崗等相關業務精干人員為成員的村級財務監督審計小組,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委會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審計,在檢查中如發現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財經紀律,將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
(一)不按時報賬、對賬,票據不規范、手續不完整的,在進行財務審計時,不如實提供涉及審計事項的資料證據的,阻撓鄉監督審計小組依法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的,鄉財政管理崗應立及停止用款,并在全鄉進行通報批評,發現有村干部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及違法亂紀的,依法移交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二)截留、坐支、挪用、私借私分現金的,隱瞞集體收入,取得的收入不按要求及時入賬,或私設會計賬簿(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使用存折開戶的,造成集體資產遭受損失和浪費的,鄉經濟發展崗應立及停止用款,追回流失款項,對相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由相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給予相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白條頂庫或亂開票據套取現金的,專款不專用或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的,鄉財政管理崗應立即停止用款,并通報批評,追回款項后方可用款。
(四)不按要求定期進行財務公開的,由鄉紀檢監察崗、基層黨建崗、財政管理崗監督進行公開。
本制度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