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社壇鎮(zhèn)人民政府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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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都縣社壇鎮(zhèn)人民政府
關于對渠溪河碧溪河流域實行十年禁漁期的通告
社壇府發(fā)〔2020〕1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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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員會,鎮(zhèn)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部署,根據市、縣相關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y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就對渠溪河流域、碧溪河流域實行十年禁漁期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漁期限:2020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
二、禁漁范圍:渠溪河流域社壇鎮(zhèn)段、碧溪河流域社壇鎮(zhèn)段
三、禁漁行為
(一)禁止除增殖漁業(yè)之外的一切捕撈行為;
(二)禁止收購和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三)禁止制造、銷售和使用禁用漁具;
(四)禁止在魚類重要的產卵場所扎巢取卵、飼養(yǎng)家禽、挖沙采石。
四、打擊重點
(一)嚴厲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行為;
(二)嚴厲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絕戶網”、滾鉤捕魚等非法捕撈行為;
(三)嚴厲打擊涉黑涉惡的非法捕撈行為。
相關違法行為人,由鎮(zhèn)農業(yè)服務中心部門聯合縣公安局社壇派出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于違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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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電話:社壇鎮(zhèn)農業(yè)服務中心 70684023
豐都縣公安局社壇派出所 7068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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