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專題專欄>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重慶在行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第二十六批 2019年8月6日)
2019年8月6日,豐都縣收到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生態環境問題2件(見附表)。現將處理和整改結果向社會公開。
?
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六批 2019年8月6日)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情況 |
|
1 |
X2CQ201908060002 |
豐都縣三合鎮世平路28號附4號一家雞鴨加工店凌晨3點多就開始工作排放噪聲、臭氣擾民,希望得到解決。 |
豐都縣 |
噪聲,大氣 |
經豐都縣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局和三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等相關單位現場查實: 案件反映的“豐都縣三合鎮世平路28號附4號一家雞鴨加工店”實為“豐都縣三合街道世平路28號附4號門面的家禽宰殺加工店”。經現場檢查發現:一是加工店每天夜間將未宰殺完的活禽留存在店面內鳴叫擾民,8月7日調查時有雞20只、鴿子8只。二是加工時間為凌晨5:00時至下午5:00時,存在禽類鳴叫噪聲擾民。三是店內環境衛生臟亂差,禽類氣味對附近居民有一定影響。 |
屬實 |
豐都縣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局和三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等相關單位即知即改,落實以下措施: 1.縣環境行政執法大隊于8月8日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豐環支改〔2019〕41號),責令店主“采取措施避免噪聲擾民,特別是防止夜間噪聲擾民。做好環境衛生,及時清理廢水、固體廢物,避免異味擾民。” 2.經8月10日現場檢查,店主已積極進行了整改。一是店面內夜間不再留存活禽;二是將宰殺時間調整為凌晨6:00時至下午5:00時;三是宰殺作業結束后及時對店內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置,保持環境清潔衛生;四是及時對室內進行消毒處理,降低對周圍居民正常生活的影響。 |
無 |
|
2 |
D2CQ201908060014 |
2018年4月-2019年6月,豐都縣水利局在暨龍鎮九龍泉村5社修建河堤產生的污水排放至河堤下游魚塘,導致魚塘內三文魚陸續死亡,要求賠償。 |
豐都縣 |
水 |
經豐都縣農業農村委、縣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局和暨龍鎮黨委、政府等相關單位現場查實: 1.該案件中的“豐都縣水利局在暨龍鎮九泉村5社修建河堤”,實為“豐都縣暨龍河暨龍鎮老場鎮(雙龍壩)河段綜合治理工程(一標段)”,位于暨龍鎮九龍泉村3、4社。工程建設業主豐都縣暨龍鎮水利工程管理所,由重慶大明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并于2018年4月28日開工建設。豐都縣騰旺水產養殖有限公司魚塘位于修建河堤項目建設地下游。 2.關于“暨龍鎮九龍泉村5社修建河堤產生的污水排放至河堤下游魚塘”問題。該漁場是通過攔河壩取水引至其魚池實施水產養殖,施工方在建設過程中因機械設備在河道中過往作業產生渾水,渾水流至養魚場。縣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于2019年3月8日對魚池的水質現場采樣檢測,結果顯示:(1)施工點上游20米水質的PH、溶解氧、氨氮、化學需氧量符合地表水Ⅲ類標準限值,其余監測點水質的PH、溶解氧、氨氮符合劃定的標準限值。(2)施工點下游魚池取水點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2毫克/升,超過地表水標準限值1.1倍;魚池進水口濃度為35毫克/升,超過地表水標準限值0.75倍;29#魚池濃度為30毫克/升,超過地表水標準限值0.5倍。(3)懸浮物地表水Ⅲ類標準無限值規定,施工點上游20米濃度為4.36毫克/升,魚池取水點濃度為446毫克/升,魚池進水口濃度為427毫克/升,29#魚池濃度為273毫克/升。 3.關于“魚塘內三文魚陸續死亡”問題。縣環境行政執法支隊2019年3月8日現場檢查時,發現有死魚現象。縣農業農村委執法人員于2019年3月12日到養殖場對周邊環境進行現場檢查,魚塘水體渾濁,有少量虹鱒魚游離于水面緩慢游動。3月20日對其凍庫中死亡虹鱒魚及少量鱘魚進行計重稱量,共計3605.05千克(已去除內臟)。截至2019年6月9日,該漁場后續死魚計重為2686.325千克。針對死魚原因,漁場負責人到西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司法鑒定。 4.關于“魚塘內三文魚陸續死亡,要求賠償”問題。該案件投訴前,根據漁場負責人對死魚賠償訴求,暨龍鎮政府多次組織雙方協調,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2019年4月25日,漁場負責人向涪陵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6月12日涪陵區人民法院在豐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7月4日,涪陵區人民法院進行現場調解,仍未達成一致意見。案件投訴后,案件聯合辦案組于2019年8月8日對賠償事宜進行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
部分屬實 |
豐都縣農業農村委、縣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局和暨龍鎮黨委、政府等相關單位即知即改,落實以下措施: 1.督促有關部門和暨龍鎮政府進一步加強與投訴人的溝通疏導,做好穩控和后續跟蹤督辦,防止矛盾激化,維護社會穩定。 2.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舉證階段,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