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近日,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做好2024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現對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個人繳費標準
1.2024年度全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380元/人?年,二檔755元/人?年。
2.在渝高校大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350元/人?年、二檔725元/人?年。
二、繳費時間
1.集中參保繳費時間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當年出生的新生兒辦理獨立參保時間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不獨立參保且其法定監護人當年已參加居民醫保繳費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自動隨法定監護人參保;超過繳費時間且參保人員自愿繳費的,最遲不得晚于2024年9月30日。
3.2024年6月30日后參保繳費的不享受財政補助,所需資金全額由個人承擔(包括財政補助和個人應繳費用)。
三、繳費方式
1.線上繳費:微信、支付寶、云閃付、渝快辦、農商行APP進行線上繳費。
2.現場繳費:攜帶社會保障卡和銀行卡到就近村居或社保服務中心刷卡繳納;新增辦理社會保障卡的居民需攜帶戶口本,16歲以上居民需帶一張1寸證件照片。
四、待遇享受時間
1.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從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重慶市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從其出生之日起,90日內獨立參保并繳費的,從其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2.為方便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參保,在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參保繳費的,從其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至當年12月31日。
五、調整待遇水平。
1.大病保險繼續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繼續實施傾斜,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2.加強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從2024年起,孕產婦產前檢查費補助限額提高至300元,住院順產分娩定額補助提高至600元,一定程度減輕了參保人員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3.按照國家文件精神,從今年起,在渝高校大學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參加居民醫保的參保繳費期從學年調整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時間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學時參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醫保的,待遇享受時間為完成繳費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
為確保平穩過渡,今年參加2023年9月至2024年學年度居民醫保的大學生,待遇享受時間從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