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申報條件有哪些
根據《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企業如要進行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制造業領域依法注冊登記、納稅、具有健全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的獨立法人或按照有關要求實行財稅獨立核算的非獨立法人。
(二)申報項目符合國家、重慶市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
(三)申報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國(重慶)失信名單。
(四)項目投資(包括設備購置及安裝費、軟件購置費、網絡建設費或服務費、系統集成費、云服務費、技術服務費)不低于1000萬元,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區縣項目投資門檻為本申報條件的50%。
(五)項目開工日期為2021年1月1日以后,建設工期不超過30個月;項目已完工,且未獲得市級其他財政資金支持;有完善的立項證明。
(六)申報項目符合《2023年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技術條件》(附件1)。
(七)已通過2018—2022年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認定的項目(含已認定智能工廠內包含的數字化車間)不得重復申報。
(八)同一申報主體本次只能申報一個數字化車間或智能工廠。已認定智能工廠的企業,如有新建車間(自上一次認定智能工廠后開工建設)符合數字化車間認定技術條件,可再次申請數字化車間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