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救助標準?
申請時,一年內因家庭成員或個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導致醫療支出過大,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仍難以維持,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暫無自救能力的,分別按以下標準給予救助:
1.重特大疾病救助。A類人員自付費用(指扣除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家庭或個人承擔的費用,下同)達到300元,超過部分給予100%救助,封頂線50000元;B類家庭或個人自付費用達到3000元,超過部分給予40%救助,封頂線40000元;C類家庭或個人自付費用達到20000元,超過部分按自付費用的30%救助,封頂線30000元;D類家庭或個人自付費用達到30000元,超過部分按自付費用的20%救助, 封頂線10000元。
2.長期維持基本醫療救助。除前款外,因身患重特大慢性疾病,需要長期維持院外治療的,A、B類家庭或個人每年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患者本人不超過12個月的救助;C類人員每年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患者本人不超過6個月的救助。
3.重特大災(傷)害臨時救助。申請時,因家庭或個人遭受重特大災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災害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且難以為繼,需特別救助的,A類人員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每人不超過36個月的救助;B類家庭或個人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每人不超過18個月的救助;C類家庭或個人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每人不超過6個月的救助;D類家庭或個人按城市低保標準給予每人不超過3個月的救助。
4.就學困難臨時救助。家庭成員接受非義務教育,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或個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且難以為繼的,A、B類家庭成員或個人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并就讀的當年給予不低于5000元的臨時救助(含重慶市民政惠民濟困補充商業保險等專項救助),在讀期間根據家庭困難程度酌情給予救助;C、D類家庭成員或個人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并就讀的當年給予不低于2000元的臨時救助。
同一事由原則上每戶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臨時救助。特殊情況下確需再救助的,一年最多不超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