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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可以申請辦理律師執業?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4.?品行良好。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群,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但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3.?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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