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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質可以回收拆解廢棄電子產品嗎?
依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09第551號)對未獲資質回收拆解廢棄電子產品的違法行為,由市場監管部門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由生態環境部門查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業、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但在回收存放場地符合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的前提下,經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企業委托,可以回收廢棄電子產品,統一交售給委托單位拆解處理,不得擅自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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