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豐都縣農用地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政策解讀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6號)等文件進行編制,是為加快建立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科學量化農用地級別和價格,促進農用地合理開發利用,對豐都縣農用地使用權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進行公布實施。
農用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成果,對于建立農用地有償使用制度,支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農墾改革發展,避免國有農用地資產流失,促進農用地流轉市場健康發育,形成城鄉統一土地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二)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4.《關于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2017〕27號)
5.《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19〕36號)
6.《自然資源辦公廳關于部署開展2020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0〕23號)
7.《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資源評價評估工作的通知》(渝規資〔2019〕820號)
8.《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渝規資辦〔2021〕14號)
二、通知起草過程
(一)起草單位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起草過程
《通知》征求了豐都縣發改委、縣財政局、縣統計局、縣農林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等相關部門意見。通過了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評審驗收,并向社會組織了公眾聽證,報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常委會審議通過,明確由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實施。
三、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包含豐都縣農用地基準地價表及基準地價說明、豐都縣農用地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圖。
四、詳細內容解讀
根據《通知》,豐都縣根據農用地自然、經濟和社會屬性而劃分出的土地等級序列,以基準地價為指導價,建立農用地的價格政策體系,有利于規范土地市場,量化土地資產價值。進一步解讀如下:
(一)農用地基準地價適用范圍。適用于轄區內現有農用地,包括耕地和園地,其他農用地和宜農未利用地可參照執行。
(二)農用地基準地價的基本概念。是農用地使用權不同級別、不同用地類型、標準耕作制度和農田基本設施狀況下,特定使用年期的區域平均價格。基準地價的價格表現形式為地面地價,是指單位土地面積上農用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
(三)農用地基準地價及說明。主要明確土地用途為耕地中的水田、旱地,種植園地中的果園于地價期日2021年1月1日在不同級別、不同用地類型、標準耕作制度和農田基本設施狀況下的基準地價。并具體說明基準地價內涵和基準地價修正體系。
(四)農用地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圖。根據基準地價成果制作我縣全域農用地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圖,直觀反映基準地價土地級別劃定范圍、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
四、相關政策查閱途徑
可以通過豐都縣政府公眾信息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