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
豐都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制度
為全面掌握情況,總結經驗,強化監督,不斷把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向深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工作報告系指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所屬各部門按照縣里統一工作部署,于每年1月31日前將上年度開展各項工作的情況向縣政府辦公室提交的書面報告。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
三、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的報告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人員調整情況,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情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情況,不予公開的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載體的建設、運行情況等。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建議。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四、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同時負責督促檢查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五、本制度的執行情況將一并納入縣政府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目標考核。
六、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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