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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803549/2024-00148 | [ 發文字號 ] | 豐規資執罰〔2024〕42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發布日期 ] | 2024-08-12 |
| [ 索引號 ] | 11500230MB19803549/2024-00148 |
| [ 發文字號 ] | 豐規資執罰〔2024〕42號 |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 體裁分類 ] | 行政處罰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05 |
| [ 發布日期 ] | 2024-08-12 |
行政處罰決定書?豐規資執罰〔2024〕42號
被處罰人:重慶觀云澗養老服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230MA611N8J3Q
住址:豐都縣名山街道鹿鳴寺社區豐都古城梧桐街6號
你單位未經批準,于2020年5月擅自在重慶市豐都縣仙女湖金竹林1社、2社占用土地修建鄉村旅游度假區有機會員2號體驗區(觀云澗)項目,農轉用批文外違法占地6274.62平方米,農轉用批文內違法建筑面積60502.13平方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和《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三條之規定。上述違法事實有當事人身份證明、重慶市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詢問筆錄、現場圖片、現場勘測筆錄、土地規劃鑒定表等佐證材料。
我局已于2024年7月29日向你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告知(聽證告知),你單位在法律規定期限內未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辯意見,也未申請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和《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八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處罰:
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6274.62平方米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2.對農轉用批文外非法占用的6274.62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300元并處罰款,共計罰款1882386元(大寫:壹佰捌拾捌萬貳仟叁佰捌拾陸元整)。
3.對農轉用批文內建筑面積60502.13平方米違法建筑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罰款,共計罰款3025106.5元(大寫:叁佰零貳萬伍仟壹佰零陸元伍角)。
以上罰款合計4907492.5元(大寫:肆佰玖拾萬柒仟肆佰玖拾貳元伍角)。
行政處罰罰款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于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至豐都縣行政服務大廳繳納,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收據)復印件交至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豐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涪陵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豐都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劉若愚
聯系電話:023-70600558
聯系地址:豐都縣平都大道西段295號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10樓1002室
豐都縣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