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規范性文件
?
?
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豐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豐都縣財政局???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豐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豐都縣交通運輸委員會???
豐都縣科學技術局???
豐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豐都縣商務委員會???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豐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豐都縣稅務局???
中國人民銀行豐都支行???
豐都縣金融服務中心
關于印發《豐都縣個體工商戶“名特優新”
分類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豐市監發〔2024〕79號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建立完善差異化、針對性的政策幫扶體系,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豐都縣個體工商戶“名特優新”分類培育工作方案》。
?
豐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豐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
豐都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
豐都縣財政局? ? ? ? ?????
豐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豐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
豐都縣交通運輸委員會? ? ? ?????
豐都縣科學技術局? ? ? ? ????
豐都縣農業農村委員會? ? ?????
豐都縣商務委員會? ? ? ? ? ? ?
豐都縣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 ? ??
豐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 ? ??
國家稅務總局豐都縣稅務局? ? ? ?
中國人民銀行豐都支行? ? ? ? ?
?豐都縣金融服務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豐都縣個體工商戶“名特優新”分類培育
工作方案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推進個體工商戶分類精準幫扶,促進豐都縣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圍繞“分型分類、精準幫扶、梯度培育、轉型升級”的總體要求,立足我縣個體工商戶發展特點和突出訴求,在分型的基礎上開展分類培育發展工作,建立個體工商戶分類培育標準和“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申報比選機制。聚焦個體工商戶全生命周期發展特點和突出訴求,整合各方資源,加大對“名特優新”四類個體工商戶的認定和培育力度,加強政策精準供給和梯次幫扶培育,不斷提升個體工商戶的穩定經營能力,助力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工作
(一)夯實分型分類培育基礎。結合本縣資源稟賦、產業特色和發展導向,研究制定本縣“名特優新”四類個體工商戶的分類標準,并向社會公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的引導幫扶,優化年報服務,指導個體工商戶按期、如實報送年度報告,提高基礎數據質量。各部門按照職能匯集經營許可、稅費繳納、雇工情況、知識產權和榮譽稱號獲得情況等指標數據,為個體工商戶分型判定夯實基礎。
(二)有序推進分類認定工作。在數據歸集的基礎上,每年8月下旬,縣市場監管局要會同相關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申報、推薦、認定工作,11月底前完成“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分類認定。次年1月1日起,認定的“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開始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三)加強對“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政策供給。依托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機制,因地制宜持續研究符合個體工商戶發展特點的扶持政策,從就業創業、財稅支持、融資增信、社會保險、教育培訓、法律維權等方面制定差異化、精準化扶持政策,分類型、分階段、分行業實施精準幫扶政策,提升發展質量。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推廣告知承諾制,實現政策直達快享。
(四)突出黨建引領提升發展質量。充分發揮市場監管部門“小個專”黨建和基層黨建工作指導站作用,積極開展形勢宣傳、政策宣講、走訪調研等活動,引導個體工商戶穩預期、提信心。充分發揮“小個專”黨組織作用,推動黨組織和黨員在凝聚人才、開拓市場、革新技術、提高效益中主動作為。將個體工商戶黨的建設與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有機結合,積極探索針對不同發展階段和發展特點的個體工商戶開展黨建工作的有效路徑。
(五)持續優化個體工商戶發展環境。依托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等工作機制,開展“全國個體工商戶服務月”各項活動,持續宣傳貫徹《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政策解讀、技能培訓、銀商對接等服務,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戶解決實際困難。積極推薦本縣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進行優秀個體工商戶表彰獎勵,不斷提升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榮譽感、歸屬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發揮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協調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培育工作。相關部門要加強政策研究,結合自身實際出臺幫扶政策,在金融、人才、稅費減免等方面給予實質性支持,確保各項扶持措施落地落細??h市場監管部門要科學制定完善分類指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突出問題與困難。
(二)開展分析研判。開展個體工商戶發展分析研判,依托各行業主管部門,發揮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情況進行跟蹤監測。通過制定調查問卷、完善調查樣本,定期開展生產經營情況、吸納就業情況和活躍度等多維度分析,提高服務決策、促進發展的能力水平。
(三)抓好評估問效。定期召開座談會或專題研討會,聽取個體工商戶意見建議,形成問題收集、轉辦、處理、督辦、反饋閉環管理機制,切實幫助個體工商戶解決實際困難。暢通投訴反饋渠道,加快訴求響應速度,提高訴求辦理質量,及時依法查處侵害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保障市場正常秩序。發揮好縣民營經濟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深入開展“問情服務”,動態掌握個體工商戶經營中的困難,收集了解分型分類工作中的堵點痛點,為提升扶持政策的針對性和含金量提供決策參考。
(四)做好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政府網站、“兩微一抖”等新媒體平臺,加強政策解讀,增強輿論導向,提高政策知曉度和影響力,讓個體工商戶理解、關注和參與分型分類工作。及時關注輿情動向,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妥善處理個體工商戶對分型分類結果的異議和申訴,確保平穩有序。
附件:豐都縣個體工商戶分類培育標準
附件
?
豐都縣個體工商戶分類培育標準
?
為貫徹落實《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有關規定,推進個體工商戶分型分類精準幫扶工作,結合豐都縣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發展導向和特色產業,特制定本縣“名新特優”四類個體工商戶的分類標準,按照品牌影響、經營特點、技藝水平、創新潛力等指標,將特色鮮明、誠信經營好、發展潛力大的個體工商戶選拔認定為“名特優新”四類個體工商戶,進行分類培育。
一、基本概念
(一)“名”即“知名”個體工商戶: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在縣級及以上行政區域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擁有商標品牌且有一定知名度;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表彰獎勵等。
(二)“特”即“特色”個體工商戶:依托縣域文化和旅游資源,經營旅游接待、餐飲服務、手工藝制作、土特產品銷售等地方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經營理念或經營方式獨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獲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等。
(三)“優”即“優質”個體工商戶:長期誠信經營超過一定年限;擁有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遺工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工匠等傳統文化標志;經營者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技能榮譽;經營者擁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并實際從事關聯行業;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質量認證等。
(四)“新”即“新興”個體工商戶:率先從事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經營,在當地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有效帶動產業發展和周邊群眾致富;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依托互聯網從事文藝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等活動,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等。
二、分類培育原則
個體工商戶分類培育堅持政府引導、自愿參與、擇優認定、公正公開的原則。符合我縣“名特優新”分類標準的個體工商戶,通過自主申報或者部門推薦,按照規定程序由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后,成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認定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標注和公示。
同一個體工商戶只能認定為一個類型。同一自然人在本縣內設立多個個體工商戶的,只能有一個個體工商戶獲得認定。
三、分類來源
(一)認定程序
1.自主申報認定。個體工商戶通過“全國個體工商戶發展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培育平臺進行自主申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屬地原則,經走訪核實、征求意見、信息公示等程序后,完成審核、認定和分類入庫。
2.部門推薦認定。充分發揮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對極具代表性、亟需進行扶持、具有導向作用的個體工商戶,如: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發明專利持有人、鄉村工匠、行業領域內優秀代表人物等,經相關部門在征得經營者本人同意后,提交認定“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推薦意見,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認定。
四、分類標準體系
(一)基礎標準
個體工商戶分類基于分型結果,原則上從“成長型”和“發展型”個體工商戶中認定,部門推薦認定的“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可以不受此限制。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適當放寬分類來源。
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評選的“全國先進個體工商戶”,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市級以上工作部門表彰的優秀個體工商戶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優秀個人,滿足基礎標準的,優先認定。
個體工商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或推薦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
1.申報或推薦之日起前2年內,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曾受到過罰款及以上行政處罰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復的;
2.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3.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社會安定和諧等情形的個體工商戶,或在推薦之日前一年內曾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得申報或推薦;
4.存在投訴舉報多等其他不適宜情形的。
(二)分類標準
1.“知”即“知名類”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指產品和服務質量好、誠信經營、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經營者或經營產品曾獲縣級以上榮譽;(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2)在縣級及以上行政區域或在相關網絡平臺有較高市場占有率或知名度,如經營同一字號的門店(或網店)3家以上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3)個體工商戶或其經營者擁有辨識度、顯著性、標志性的經營字號,如擁有自主品牌、商標、專利權的;(數源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4)在“小個專”黨建方面獲得過表彰獎勵;(數源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5)被評為放心消費(示范)單位,且近一年內無消費投訴記錄;(數源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6)經屬地政府、相關部門,或行業協會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知名”類的。(數源單位:行業主管部門)
2.“特”即“特色”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依托縣域文化和旅游資源,經營旅游接待、餐飲服務、手工藝制作、土特產品銷售等地方特色產品和特色服務,經營理念或經營方式獨特,具有代表性的;(數源單位: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
(2)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持有或使用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特優新農產品證書的;(數源單位:縣農業農村委)
(3)個體工商戶或其經營者是縣級以上地理標志授權使用人,且從事的經營項目與授權的地理標志相關;;(數源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4)經營縣級及以上星級農家樂或特色餐飲店,在縣級及以上行政區域內有知名度;(數源單位:縣商務委、縣市場監管局)
(5)屬于本地傳統手工藝、祖傳手藝等有一定知名度;(數源單位:縣文化旅游委)
(6)其他經屬地政府、行業、產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特色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特色”類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3.“優”即“優質”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執著堅守、長期誠信經營超過10年以上的;(數源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2)擁有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老字號、非遺工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鄉村工匠等傳統文化標志的;(數源單位:縣文化旅游委、縣商務委、縣農業農村委)
(3)從事行業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為縣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數源單位:縣文化旅游委)
(4)經營者曾獲得獲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縣級及以上技能人才榮譽,或入選縣級及以上技能人才培養項目,并從事關聯行業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5)經營者擁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實際從事關聯行業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6)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7)其他經屬地政府、行業、產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特色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優質”類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4.“新”即“新興”個體工商戶,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主營行業為“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或“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且經營者為大學??飘厴I生及以上(或職稱為中級以上);(數源單位:縣發展改革委、縣人力社保局、縣市場監管局)
(2)依托互聯網從事經營活動如文藝創作、自媒體、直播帶貨、遠程服務等活動,在相關平臺的美譽度高、粉絲量或用戶數量大,經營狀況良好等;(數源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委員會、縣商務委、縣市場監管局)
(3)從事信息技術、物聯網、人工智能、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數源單位:縣經濟信息委、縣發展改革委)
(4)經營者擁有與經營范圍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擁有用于高技術研發的專業設備的;(數源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經濟信息委)
(5)其他經屬地政府、行業、產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特色行業、產業協會推薦,并經審核通過的“優質”類的。(數源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五、分類程序
(一)確定數量比例
個體工商戶分類每年定期組織開展一次。在全市個體工商戶集中分型判定結束后,確定本縣“名特優新”數量。本縣“名特優新”數量控制在“成長型”和“發展型”個體工商戶總數5%以內,“名特優新”四類個體工商戶之間不設數量比例要求。(時間:每年8月中旬,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開展“名特優新”分類認定
在分型基礎上,縣市場監管局要會同相關部門集中組織開展“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的申報、推薦、認定工作。
自主申報認定的,個體工商戶通過“‘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培育平臺”申報后,縣市場監管部門通過進行走訪核實經走訪核實、征求意見、信息公示等步驟后,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認定并標注具體分類。
部門推薦認定的,原則上相關部門在10月中旬前組織推薦,向縣市場監管部門報送推薦名單,由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上傳培育平臺。經縣市場監管部門在個體工商戶培育平臺進行審核后予以認定。(時間:每年8-11月,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三)有效期和評估確認
“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自認定之日起。有效期內,“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7月底前通過“全國個體工商戶發展網”、“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培育平臺,完成基本信息報告。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后及時報告,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審核信息報告,并重新進行分型分類判定。對不符合“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認定標準的,取消認定。
在分類有效期的最后一年,由市場監管部門對“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整體發展情況進行評估。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效期延長3年:
1.銷售額或營業收入、繳稅、吸納就業等指標3年內有明顯增長的;
2.3年內獲得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獎勵的;
3.由認定時的“成長型”個體工商戶提升為“發展型”個體工商戶,或者由“生存型”個體工商戶提升為“成長型”個體工商戶的;
4.推薦認定的個體工商戶,由原推薦部門再次同意認定的。(時間:全年,責任部門:縣市場監管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四)撤銷認定
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群眾舉報、部門反饋等渠道發現已認定的“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在自主申報或推薦認定中以欺詐、賄賂等手段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取得認定的,應當撤銷認定。
該個體工商戶自被撤銷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次自主申報;由部門推薦認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個體工商戶的推薦認定不予受理。(時間:全年,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六、培育政策
(一)促進“知名”類個體工商戶品牌發展。
1.充分調動協會、商會作用,多渠道、多平臺、多方式加大宣傳推介力度,提升“知名”類個體工商戶知名度。(責任單位: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依托廟會等節日慶典活動開展推介活動,通過發放惠民消費券等形式,激發消費活力。(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3.鼓勵個體工商戶參與“重慶制造”“重慶創造”“重慶服務”等品牌創建,調動行業協會、科研機構、消費者組織、新聞媒體等各方力量,形成推進品牌建設合力。(責任單位: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3.強化知識產權服務,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商標管理、知識產權保護、運用,品牌規劃等指導。(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4.落實黨建引領,設立“小個?!秉h建工作指導站,選派黨建指導員,與“小個?!秉h支部點對點溝通聯系,做好黨建工作指導。(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特色”類個體工商戶融合發展。
1.立足本地產業基礎、生態資源、交通建設等資源稟賦,在先進制造、商貿流通、文化旅游、特色農產品等方面向個體工商戶傾斜,構建優勢產業集群,打造區域品牌。(責任單位: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完善技術研發、產品設計、檢驗檢測、質量追溯、營銷推廣等服務措施,依托企業融通對接信息平臺,構建起全行業、全要素、全天候、常態化的線上供需對接機制,幫助個體工商戶對接大中型企業、上下游資源。(責任單位: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3.支持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加入“萬企興萬村”行動,促進鄉村旅游質量效益提升及產品線路推廣,深度參與鄉村振興工作。(責任單位:縣工商聯)
4.鼓勵有條件的A級旅游景區、星級鄉村旅游區、旅游度假區劃出一定區域,組織小攤小店入駐經營。支持和鼓勵“特色類”個體工商戶參加消費季、美食節、電商節等活動。(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委)
(三)加強“優質”類個體工商戶傳承發展。
1.加強對傳統手工藝、祖傳手藝等的傳承指導,積極培養新一代傳人、匠人。(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委)
2.鼓勵和引導傳承人在經營機制、財務管理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創新,提升管理水平,融入時代發展。(責任單位: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3.鼓勵支持“優質類”個體工商戶增加研發投入,強化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提升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層次和質量。(責任單位:縣科技局)
4.圍繞“中華老字號”“重慶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擁有悠久發展歷史的特色產品、傳統產品,挖掘民族老品牌,傳承豐都優秀傳統文化,賦予時代創新,激活振興“老字號”品牌,讓豐都優秀文化IP“破壁出圈”。 (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委)
5.對支持文旅業態發展、支持文旅品牌建設、支持重大活動舉辦、鼓勵精品文藝創作等政策的,享受相應扶持政策。(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委)
6.引導個體工商戶完善規范內部運作,大力引進先進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建立健全比較完善、規范有序的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生產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
7.對于新增入庫庫限額以上商貿服務業企業的大型個體工商戶給予限額以上企業成長獎勵和商貿統計調查補助。(縣商務委)
(四)推動“新興”類個體工商戶創新發展。
1.加大互聯網經營技能培訓力度,推動互聯網平臺企業給予流量支持,優化各項服務措施。(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
2.發揮民營企業“龍頭引領”行動作用,帶動引領“新興”類個體工商戶增加研發投入,強化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指導其申報擁有新型類行業知識產權,提升發展層次。(責任單位:縣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3.引導支持個體工商戶參加重慶“百團千企”國際市場開拓計劃,開拓國際市場,開展加工和服務貿易、勞務合作和國際科技經貿活動,為其開展跨境貿易提供指導和幫助。(責任單位:縣商務委)
4.為符合“青峰計劃”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提供創業幫扶貸款和“一對一”導師輔導,同時給予創業咨詢、創業培訓、資源對接等幫扶。經營者為畢業2年內的大學生或在校大學生,且符合“大學生創業幫扶”政策條件的,享受5000元資金補貼。(責任單位:縣人力社保局)
對符合個體工商戶分類基礎標準,未被認定為“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但經營情況和發展前景較好的個體工商戶,應依托產業集群、特色街區等載體,進一步積極探索培育措施,擴大政策惠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