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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586D/2026-00007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7 | [ 發布日期 ] | 2026-04-07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9586D/2026-00007 |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7 |
| [ 發布日期 ] | 2026-04-07 |
豐都縣江池鎮人民政府關于2025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26年財政預算的報告
一、2025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
1.收入情況。2025年江池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為2461.22萬元,為年度預算數的100%,同比減少354.64萬元。
2.支出情況。2025年江池鎮財政支出總計為2461.22萬元,為年度預算數的100%,同比減少354.64萬元。支出分項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7.90萬元,主要用于人大會議、行政運行、信訪事務、統計、組織、市場監督管理事務等;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52.41萬元,主要用于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事務、免費開放等;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9.3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公益性崗位補貼、養老服務、殘疾人事業、便民服務中心事務等;
(4)衛生健康支出67.7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等;
(5)節能環保支出14.80萬元,主要用于黑臭水體污染防治;
(6)城鄉社區支出183.42萬元,主要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管執法、城鄉社區環境衛生等;
(7)農林水支出681.36萬元,主要用于產業發展服務中心事務、病蟲害控制、防災救災、農村合作經濟、耕地建設與利用、森林資源管理、其他農業農村支出、林業草原防災減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生產發展、防汛、社會發展、鞏固脫貧銜接鄉村振興、對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補助、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等事務等;
(8)交通運輸支出211.44萬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設、公路養護、公路和運輸安全等;
(9)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6.00萬元,主要用于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
(10)住房保障支出61.7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
(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5.00萬元,主要用于應急救援、地質災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災減災、自然災害救災補助等;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1.收入情況。2025年江池鎮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為263.83萬元,為年度預算數的100%,同比增加237.46萬元。
2.支出情況。2025年江池鎮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計為263.83萬元,為年度預算數的100%,同比增加237.46萬元。主要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三)2025年重點財政工作
1.狠抓收入,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積極申報項目,爭取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專項資金支持,緩解本級財政壓力,有效保證機關正常運轉。
2.優化支出結構,保障重點領域支出。一是優先保障“三保”支出。堅持把“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放在首位,確保人員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機關事業單位正常運轉,民生政策全面落實。二是嚴控“三公”經費零增長。大力精簡非在編人員,大力壓減日常性支出,嚴格執行差旅費實報實銷規定,嚴控會議費和培訓費,努力縮小體制內經費缺口。2025年,公務接待費支出5.49萬元,同比下降1.3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1.86萬元,同比下降0.01%;差旅費支出16.51萬元,人均每月287元。三是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本年度開展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農村公路養護、到戶產業補助、農村公路安防工程、涉農公益性崗位、自然災害救災、殘疾人居家托養、撂荒地盤活利用等63個項目。整合銜接資金183.71萬元,一般項目投入245.66萬元,用于對農業產業發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方面的投入,助力鄉村振興。
3.加強村級財務財政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縣農委檢查及內審情況,為保證村級財務管理更加規范化、更加透明化,組織村(社區)書記、村級出納人員開展2次財務業務培訓,配合經濟發展崗、各村(社區)清理村集體“三資”數據,并對上報“三資”數據盡登應登、及時入賬。
二、2026年財政預算
2026年預算編制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及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嚴格執行預算法和上級有關預算管理的規定,統籌兼顧,確保重點。按照“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項目經費分輕重緩急、視財力安排”的原則進行編制。
(一)一般公共預算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總計2407.37萬元。根據收入安排相應的支出總計預算為2407.37萬元。支出的分類情況是: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70.6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運行、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組織事務、社會工作事務;
2.國防支出0.50萬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退役軍人事務等;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75.54萬元,主要用于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運行等;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95.82萬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務中心運行、民政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等;
5.節能環保支出24.39萬元,主要用于農村環境保護和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
6.衛生健康支出63.7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7.城鄉社區支出205.99萬元,主要用于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環境衛生;
8.農林水事務支出723.36萬元,主要用于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運行、森林資源培育、森林資源管理、林業草原防災減災、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等;
9.交通運輸支出354.43萬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設、公路和運輸安全;
10.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1.60萬元,主要用于自然資源利用與保護;
11.住房保障支出63.23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
12.預備費18.11萬元,主要用于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難以預見的開支。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全鎮政府性基金收入58.99萬元,全部為上年結轉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58.99萬元,主要用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以上收支預算如因上級政策調整,預算也隨之調整,并向鎮人大主席團報告后組織實施。
三、2026年財政工作主要任務
(一)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市縣關于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減少會議費、差旅費、培訓費等一般性支出,加強對“三公”經費的監管,確保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等只減不增。二是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統籌整合,定期對全鎮財政資金進行梳理,根據項目輕重緩急、建設進度和資金需求等情況合理調度資金,集中財力保障民生領域和重點項目建設。
(二)深化財政管理改革,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嚴格執行預算調整審批程序,確保預算執行的嚴肅性。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擴大績效評價范圍,將績效評價結果與資金撥付掛鉤,加強對預算執行的績效監控和評價,將績效評價貫穿于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全過程。
(三)強化財稅增收工作,著力培植財源。一是開源節流,加強非稅收入征管,確保應收盡收。二是立足我鎮實際,積極向上爭取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鄉村旅游等領域的項目資金,為全鎮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相關事項說明
一、2025年預備費使用情況
年初預算預備費17.60萬元,已動支0.00萬元。
二、“三公”經費相關情況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16.30萬元,比2025年減少5.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不涉及出國出境業務;公務接待費5.50萬元,比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公務接待審批,嚴控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80萬元,比2025年減少5.20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級預算編制要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標準降低;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5年持平。?
名詞解釋
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其中,非稅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主要包括土地收入、城市建設配套費。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主要為國企上繳利潤收入、產權轉讓收入。
社保基金預算:是對社會保險繳款、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社會保險的收支預算。目前是全市統籌,由市統一編制、我縣不單獨編報。
債券資金:即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是指重慶市政府以政府的信用為基礎并承諾償還本息,自主向社會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籌集的財政資金。按債券發行類別分為置換債券資金和新增債券資金,按預算管理分為一般債券(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和專項債券(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三公”經費:指政府部門公務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