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開發的準入有哪些?
勘查準入。勘查人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產業政策,申請勘查礦種、區塊必須符合市級與區級《規劃》要求;編制科學合理的綠色勘查實施方案;勘查項目資金符合總體勘查方案的預算投入;勘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誰勘查誰負責、誰施工誰恢復、誰破壞誰治理”的管理。
開采規模準入。按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自然資源部和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執行(如政策發生變化,按新規定執行);除符合有關規定外,嚴格控制新設小型生產規模礦山,嚴格限制不具備擴能條件的已設小型生產規模礦山擴大范圍增劃資源。
礦區生態保護修復準入。礦山應按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報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嚴格執行已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