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0353/2023-00070 | [ 發文字號 ] | 豐都府辦發〔2023〕9號 |
| [ 主題分類 ] | 礦產 | [ 體裁分類 ] | 規劃計劃 |
|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30 | [ 發布日期 ] | 2023-04-11 |
| [ 索引號 ] | 115002300086860353/2023-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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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30 |
| [ 發布日期 ] | 2023-04-11 |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豐都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豐都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豐都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
豐都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
(2021—2025年)
豐都縣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 錄
礦產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為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促進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豐都縣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重慶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5號)以及《豐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按照《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全面開展區縣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編制工作的通知》(渝規資〔2020〕143號)的要求,制定《豐都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是豐都縣人民政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的全面部署,是落實國家礦產資源戰略、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宏觀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涉及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當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以2025年為目標年,展望至2035年。
豐都縣位于長江上游區、重慶市版圖中心、“一區兩群”格局中主城都市區與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接合部,南北長87千米,東西寬54千米,全縣幅員面積約2900.86平方千米,下轄2個街道、28個鄉(鎮)。2020年末全縣戶籍人口809304人,城鎮化率30.74%。
2020年,全縣實現GDP總值335.42億元,同比增長3.0%,增速居全市第26位,渝東北第5位,其中制造業和采礦業增加值68.56億元。
豐都縣地處四川盆地東部邊緣,境內整體形成南高北低的“四山夾三槽”的地形地貌。蘭堡山海拔最高+1919米,白家河江面最低+133米。境內山巒綿亙,溪河縱橫,丘谷交錯,其中丘陵占31.7%,低山占39.4%,中山占28.9%。
豐都縣地處“渝東北三峽庫區城鎮群”,緊靠“渝東南武陵山區城鎮群”和“主城都市區”,是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城市,區位優勢獨特,交通方面形成了“一江、二航、四鐵、五高”的立體交通格局。
1.礦產資源特點
截至2020年底,豐都縣已發現礦產25種(含亞礦種),即:煤、頁巖氣、地熱、鐵、銅、鉛、鋅、鋁土礦、方解石、螢石、耐火粘土、鐵礬土、硫鐵礦、制灰用灰巖、白云巖、礦泉水、重晶石、石灰巖(水泥用、建筑石料用、飾面用)、砂巖(建筑用、水泥配料用)、頁巖(水泥配料用、磚瓦用、陶粒用)。歷年來勘查已查明礦產資源儲量的礦產12種(含亞礦種)(專欄1)。
|
專欄1主要礦產資源現狀(2020年底) | |||
|
序號 |
礦產名稱 |
資源儲量單位 |
保有資源量 |
|
1 |
煤 |
原煤億噸 |
0.06 |
|
2 |
鐵 |
礦石億噸 |
0.01 |
|
3 |
鋁土礦 |
礦石萬噸 |
124.6 |
|
4 |
鐵礬土 |
礦石萬噸 |
254 |
|
5 |
硫鐵礦 |
礦石萬噸 |
568.6 |
|
6 |
重晶石 |
礦石萬噸 |
57.85 |
|
7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億噸 |
8.37 |
|
8 |
制灰用灰巖 |
礦石萬噸 |
681.5 |
|
9 |
飾面用灰巖 |
礦石萬立方米 |
20.19 |
|
10 |
水泥配料用砂巖 |
礦石萬噸 |
1029 |
|
11 |
水泥配料用粘土 |
礦石萬噸 |
1516 |
|
12 |
耐火粘土 |
礦石萬噸 |
185 |
全縣礦產資源總體特征表現為:礦產資源產地分布相對集中,江北江南礦產資源賦存各具特色,江北以砂巖、頁巖為主,江南以石灰巖、重晶石為主;大中型礦床少,小型礦床、礦點及礦化點多;非金屬礦產多、金屬礦產少。整體來看,以石灰巖、砂巖、頁巖等非金屬礦產為主。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豐都縣充分利用資源優勢和區位優勢,因地制宜重點開發利用石灰巖、砂巖礦產,加強提升縣稀缺礦產重晶石的綜合利用水平。結合資源、區位、市場、生態等因素綜合布局,初步構建了以包鸞鎮銅礦山、高家鎮方斗山石灰巖資源為原料的兩個主要建材供給區,形成以社壇、虎威、樹人、許明寺為主的江北四鎮石材集中開發的新格局。
截至2020年底,豐都縣已開發利用礦產9種:重晶石、石灰巖(水泥用、建筑石料用、飾面用)、砂巖(建筑用、水泥配料用)、頁巖(水泥配料用、磚瓦用、陶粒用)。各類礦山36個,其中,石灰巖礦山13個、砂巖礦山10個、頁巖礦山10個、重晶石礦山3個。
開發利用特點:石灰巖、砂巖、頁巖為縣內主要利用礦種。礦產資源利用程度相對較高;重晶石礦產品位一般,開發利用程度相對較低;地熱資源具有較好的找礦潛力。
上輪礦產資源規劃實施以來,豐都縣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取得積極成效,礦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礦山建設成效明顯,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水平不斷提升,礦產資源管理改革不斷深入,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撐和保障。
進一步規范了礦產資源出讓管理。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除自然資源部和市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出讓礦產外的其余礦產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全面推進礦業權公開競爭性出讓;積極探索了“凈礦”出讓,進一步優化了礦業權出讓流程,提高了服務效率。
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礦產資源保障程度穩步提升。三輪規劃實施以來,1:5萬基礎地質調查覆蓋率100%、1:5萬土地質量調查完成了994平方千米,覆蓋率達到34.5%,基礎地質工作程度明顯提高;礦產資源勘查略有成效,水泥用灰巖資源量新增3.23億噸,提高了礦產資源保障程度。
深化“供給側”改革,礦產資源開發水平逐步提升。全面退出了煤、耐火粘土等過剩落后產能16萬噸/年;取消了污染較大的硫鐵礦、耐火粘土等礦業權投放;提升了重晶石礦產的開發利用水平;優化了石灰巖、砂巖、頁巖等優勢礦產的開發格局。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縣非油氣礦產礦山數量為36個,相比2015年的57個減少了36.8%;大中型礦山比例由期初的14%提升至58%,提高了44%,礦產資源開發結構優化成效明顯。
扎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國土房管規發〔2017〕13號)要求,積極推進我縣在產礦山企業完成了《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建立了綠色礦山建設第三方評估機制及聯席會議審查制度,開創了綠色礦山建設新局面。
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初見成效。按照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的要求,督促礦山企業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明確了責任主體,逐步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完成了全縣24個廢棄礦區,總面積63.6公頃的生態修復工作,在產礦山企業按照要求分年度開展了地質修復工作,通過實施恢復治理,消除了地質災害隱患,改善了生態環境。
1.面臨的形勢
社會經濟發展環境形勢。“十四五”期間,重慶市將全面貫徹中央“西部大開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鄉村振興”的重要戰略目標,構建“一區兩群”的城鎮空間格局。全縣將繼續深入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推進“山水豐茂、物產豐盛、人文豐厚”的“三豐”建設,但隨著經濟發展的加快,對礦產資源穩定、可持續性發展供應路徑與舉措提出了更高要求。
礦產資源需求形勢。“十四五”時期,豐都縣社會經濟發展將保持平穩增長的態勢,資源供需格局將進一步優化;油氣、煤等能源礦產需求仍趨于高位;隨著“交通強國、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實施,石灰巖、砂巖等建材類礦產資源需求將快速增長;縣境內暫無重晶石礦產品深加工的化工企業,礦產消耗均為市外需求,資源市場相對局限,需求量有限。
礦產資源供給形勢。豐都縣礦產資源相對匱乏,伴隨全市煤礦全部有序退出,縣內所需煤炭資源均來自市外購買,在一定時期內煤炭資源供給將面臨緊張形勢;石灰巖、砂巖等建材類礦產資源賦存豐富,市場需求旺盛,現有產能無法滿足社會經濟建設需要;隨著“十四五”時期鄉村振興的全面深入,豐都縣積極推進鄉村旅游發展,積極推進地熱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為旅游產業發展奠定資源基礎。
勘查開發和保護的形勢。生態文明建設要求進一步提升,落實“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進一步加強,以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為主體國土空間管制更加嚴格,以及長江流域岸線管控約束進一步提高,縣內礦產資源可供勘查開發利用的國土空間較為有限。
2.新要求
進一步落實國家和市級發展新要求,加大礦產資源的調查與勘查,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繼續優化調整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提高資源利用的集約、節約程度;繼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強化生態修復責任,實現開發與保護和諧發展,為縣“十四五”期間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提高資源勘查程度,降低資源利用風險。“十四五”期間加大縣內社會經濟建設消耗量較大的石灰巖、砂巖礦產的調查、勘查,開展礦產資源可利用性研究,提高礦產資源在開發利用過程中的資源可靠性。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與布局需進一步優化。在新形勢發展要求下,加快推進礦業經濟結構的優化布局,以“規模化、集約化”為原則,鼓勵相對集中的礦山進行資源整合集中開發;繼續加強落后產能的礦山企業有序退出;禁止與生態政策不適宜的采礦權落地,嚴控礦產開發準入門檻;鼓勵礦產品深加工利用,提高綜合利用水平,如:石灰巖、砂巖、重晶石;加快地熱勘查與開發的步伐,提升區域旅游品質。
繼續加強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強化新建礦山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任務,加快在產礦山的升級改造、逐步達標,規范停產礦山的標準管理,依法依規落實對已建成綠色礦山企業的鼓勵政策。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認真落實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的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提高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統籌發展和安全。根據國家和重慶市宏觀政策導向及有關要求,結合“一區兩群”協調發展格局,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發展大戰略,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有所創新,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實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豐都縣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保持社會大局穩定。在形勢下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發展理念,開源節流并舉、節約優先,按照加強勘查、科學調控、合理布局、優化配置、集約高效、注重保護、科技創新、擴大開發的思路,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有所創新,努力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實發揮規劃的宏觀指導和監管依據作用,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和保護協調發展,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積極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一區兩群”協調發展。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開源與節流并重,發展與保護相統一,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原則,合理調控開發利用強度,提升資源綜合利用程度,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綠色轉型發展,統籌資源開發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和諧共進。
堅持需求導向,保障供給。緊緊扭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注重需求側管理,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動態平衡。落實“綠色崛起、富民強縣”發展戰略布局,立足經濟發展目標,加強石灰巖、砂巖礦產資源供需平衡,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建立石灰巖、砂巖資源產集區,提升資源保障能力,著力服務和改善民生。
堅持優化布局,協調發展。加強與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的充分銜接,優化調整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結構、強度、規模等,立足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區域經濟發展相協調。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監督。深入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嚴控礦業權準入,積極推進砂石類礦產“凈礦”出讓,探索礦業權與土地使用權打捆出讓,完善礦產資源監管機制。
至2025年,力爭在包鸞鎮、三合街道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2處;穩步推進水泥用灰巖礦山接替資源勘查;加快推進地熱的探轉采工作。開發利用結構進一步優化,礦山數量控制在44個以內,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65%,礦產資源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進一步夯實,新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礦山加快升級改造、逐步達標。
|
專欄2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主要指標 | ||||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25年 |
指標屬性 | |
|
新發現和評價大中型礦產地 |
處 |
1—2 |
預期性 | |
|
新增 資源量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億噸 |
5 | |
|
飾面用灰巖 |
礦石萬立方米 |
300 | ||
|
地熱 |
立方米/日 |
400 | ||
|
年 開 采 總 量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萬噸 |
1000 |
約束性 |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礦石萬噸 |
2300 | ||
|
重晶石 |
礦石萬噸 |
8.5 |
預期性 | |
|
飾面用灰巖 |
萬立方米 |
5 | ||
|
建筑用砂巖 |
礦石萬噸 |
270 | ||
|
建筑用砂 |
礦石萬噸 |
50 | ||
|
水泥配料用砂巖 |
礦石萬噸 |
100 | ||
|
水泥配料用頁巖 |
礦石萬噸 |
100 | ||
|
磚瓦用頁巖 |
礦石萬噸 |
40 | ||
|
陶粒頁巖 |
礦石萬噸 |
6 | ||
|
地熱 |
萬立方米 |
10 | ||
|
礦山數量 |
個 |
44 |
約束性 | |
|
大中型礦山比例 |
% |
65 | ||
2035年展望:
完善的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建立,出臺相關的政策措施、技術措施,鼓勵資源循環利用,推進資源有效保護,推動礦業全面實現高質量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形勢新要求相適應。
堅持以需求為導向,按照科學、經濟的輻射半徑合理布局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格局,嚴控礦業權準入條件,明確礦業權投放數量、開采總量及最低生產規模。
一是大力支持天然氣、頁巖氣勘探開發力度,支持在已設油氣礦業權區域增列煤層氣進行綜合勘查、綜合開發,依法依規解決油氣勘探、開采、輸送等合理用地需求;二是加大對地熱、石灰巖、砂巖等優勢礦產以及重晶石的勘查開發利用;三是限制開采煤、耐火粘土、高嶺石粘土、硫鐵礦等礦產;四是禁止開采磚瓦用粘土及其它對生態環境可能產生嚴重破壞且難以恢復的礦產。
規劃布局2個砂石集中開采區,布局礦山7個,年產能1900萬噸。其中,豐都縣包鸞—興義石灰巖集中開采區,布局礦山5個,年產能1400萬噸/年;豐都縣高家鎮橫梁石灰巖集中開采區,布局礦山2個,年產能500萬噸/年。
——勘查布局。積極配合涪陵東頁巖氣區塊(豐都縣境內)的勘查工作;引導水泥用灰巖、飾面用灰巖等礦產探礦權設置,預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1—2處,新增資源量水泥用灰巖5億噸、飾面石材300萬立方米;加快推進三合街道勘查工作,力爭實現新增地熱資源量400立方米/日;積極安排縣財政資金開展境內石灰巖、砂巖礦產資源調查,評價國土空間范圍礦產資源可利用性程度。
本次規劃新設勘查區2個,其中,水泥用灰巖勘查區1個,飾面用灰巖勘查區1個。原則上一個勘查規劃區塊對應一個勘查項目,推動有序勘查。
——開采布局。加快推進包鸞鎮飛仙洞、興義-雙路石灰巖和三合地熱的開發利用;鼓勵礦產資源生產、加工一體化的高效利用方式,建立以包鸞鎮銅礦山和雙路鎮方斗山為核心的裝配式建筑智能制造產業示范基地;穩步推進大中型和骨干礦業基地的建設和發展,鼓勵小型礦山或建設條件較差的礦山進行資源整合優化;強化建筑石料用灰巖、建筑用砂巖規劃區塊出讓前的資源調查工作。
規劃期內,全縣共設置開采規劃區塊51個,其中規劃建筑石料用灰巖區塊17個。
——保護布局。建設鐵路、公路、工廠、水庫、輸油管道、輸電線路和各種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建設單位在選址之前,應向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查詢擬建工程所在地區的礦產資源分布和開采情況,未經批準,不得壓覆重要礦產資源;開采礦產資源應當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采礦方法和選礦工藝,達到國家及重慶市規定的“三率”指標要求;禁止無證開采和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采礦;加強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和伴生礦產的綜合開采、綜合利用,防止資源浪費。
豐都縣在落實市級礦產資源規劃開采總量控制目標的基礎上,科學制定了符合我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豐都縣對11個礦種(含亞礦種)進行了開發利用總量控制。
|
專欄3開發利用總量調控 | ||
|
總量調控礦種 |
計量單位 |
開采總量 |
|
重晶石 |
礦石萬噸/年 |
8.5 |
|
建筑石料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2300 |
|
水泥用灰巖 |
礦石萬噸/年 |
1000 |
|
水泥配料用砂巖 |
礦石萬噸/年 |
100 |
|
水泥配料用頁巖 |
礦石萬噸/年 |
100 |
|
飾面用灰巖 |
萬立方米/年 |
5 |
|
建筑用砂巖 |
礦石萬噸/年 |
270 |
|
建筑用砂 |
礦石萬噸/年 |
50 |
|
陶粒頁巖 |
礦石萬噸/年 |
6 |
|
磚瓦用頁巖 |
礦石萬噸/年 |
40 |
|
地熱 |
萬立方米/年 |
10 |
優化方向。合理調整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強度;淘汰或整合落后產能,促進資源利用規模化、集約化。
優化原則。嚴控水泥用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的開發總量;鼓勵建筑用砂巖礦進行資源整合;逐步淘汰磚瓦用頁巖礦落后產能,提升規模化開發程度;鼓勵礦產品由粗放式向深加工轉型,提升深加工利用水平。
礦山開采最低規模。建筑石料用灰巖新建、整合或調整最低生產規模為50萬噸/年;飾面用灰巖新建、整合或調整最低生產規模為1萬立方米/年;建筑用砂巖新建、整合或調整最低生產規模為10萬噸/年;建筑用砂新建最低生產規模為6萬噸/年;磚瓦用頁巖整合或調整最低生產規模6萬噸/年;地熱新建最低生產規模為10萬立方米/年,有效促進資源利用的“規模化、集約化”發展。
規劃開發利用結構。至2025年,規劃礦山數44個,大中型礦山比例不低于65%。
結合國家和市級礦產資源管理政策,以綠色勘查開發、綠色礦山建設及礦區生態修復等為準入條件,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統籌協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空間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區分戰略性礦產和非戰略性礦產、探礦權和采礦權、已設礦業權和新設礦業權、地下開采和露天開采、固體礦產和液體礦產,對礦業權準入進行差異化管控;從嚴控制長江干流岸線兩側向外5公里、第一山脊可視范圍內礦業權準入。
勘查準入。勘查人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產業政策,申請勘查礦種、區塊必須符合市級與區級《規劃》要求;編制科學合理的綠色勘查實施方案;勘查項目資金符合總體勘查方案的預算投入;勘查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誰勘查誰負責、誰施工誰恢復、誰破壞誰治理”的管理。
開采規模準入。按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自然資源部和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執行(如政策發生變化,按新規定執行);除符合有關規定外,嚴格控制新設小型生產規模礦山,嚴格限制不具備擴能條件的已設小型生產規模礦山擴大范圍增劃資源。
礦區生態保護修復準入。礦山應按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并報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嚴格執行已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
按照科學、低耗、高效、安全、環保的方式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實施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轉變資源消耗型發展模式,推進綠色開采開發、礦地和諧的發展模式,促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以綠色發展理念為引領,加大綠色勘查新理論、新方法、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藝的研究與應用推廣,在勘查立項、設計、實施全過程貫徹生態文明理念,推廣物(化)探無損地表技術,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擾動。
健全綠色礦山建設長效機制、建立常態化監管體系,持續鞏固綠色礦山建設成效,促進礦區礦容礦貌大改觀、大提升。到2025年,縣內新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生產礦山加快升級改造、逐步達標。
落實責任主體、任務目標。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建,落實采礦權人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責任,明確建設目標、建設內容和重要時間節點,按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標準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制定全縣綠色礦山建設計劃。
加強日常監督和成果鞏固。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實地核查等工作,督促企業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推進和成效保持;強化同級生態環境、應急、水利、林業等部門聯動,充分利用支撐單位技術優勢,加強技術指導。
有序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按照方案要求分類、分年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新建礦山的準入管理,明確在產礦山的升級改造任務,制定綠色礦山建設任務,倒排建設重要時間節點,統籌布局工作任務,建立“任務到礦、時間到月、責任到人、目標到年”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機制。
健全完善綠色礦山建設政策體系和獎勵約束機制。依法依規落實綠色礦山建設支持政策,在公共資源配置、礦業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優先支持;對達不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的,按照規定在用礦用地政策方面予以限制;加強采礦權出讓管理,在采礦權出讓公告、出讓方案和出讓合同中,約定綠色礦山建設目標任務和違約責任,未履行或未完成出讓合同約定的綠色礦山建設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追究采礦權人違約責任。
不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維護礦區生態環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礦區生態保護修復,促進礦產資源開發與保護。
落實生態修復責任主體。新建礦山在出讓合同簽訂時需明確生態修復責任、義務及主體;在產礦山堅持“邊開采、邊治理”,督促采礦權人分年度開展生態修復工作,切實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義務;歷史遺留關閉礦山需明確責任主體,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責任人滅失的,由縣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使用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政府專項資金進行治理恢復。
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和義務。在采礦權出讓時明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修復的責任和義務,督促采礦權人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簡稱《方案》),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明確基金的適用范圍和計提方式,新設采礦權應在《方案》審批后1個月內建立。
加強監督、檢查管理。采礦權人應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礦山所在縣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年度計劃實施情況的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的監測資料。
建立完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責任機制。因違法被吊銷生產經營資質或其他原因被終止采礦行為的礦山企業,應當履行其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義務;開采礦產資源等活動造成礦山地質環境突發事件的,有關責任人應當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向礦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恢復和治理,對當地居民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落實規劃實施主體責任。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相關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縣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規劃目標任務。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確需調整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做好相關規劃銜接。建立健全相關規劃銜接協調機制,確保礦產資源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銜接協調。涉及礦產資源的相關行業規劃,在規劃目標、重要指標、重點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與礦產資源規劃相銜接。
嚴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準入條件。規劃明確的禁止勘查開采礦種,不得新設礦業權;對限制開采礦種,要嚴格執行開采總量控制、開采準入條件等有關要求。按照礦山開發規模與礦床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嚴格執行新建、擴建礦山最低開采規模設計標準,科學劃定勘查規劃區塊和開采規劃區塊,明確準入要求和時序安排,原則上一個勘查開采規劃區塊一個主體,促進資源整裝勘查、整體開發。新設勘查開采項目優先向重點發展區和集中開采區投放。
加強礦業權出讓項目計劃調控。動態更新維護礦業權出讓項目庫,做好與用地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的銜接。健全完善上下聯動、部門會商的協作機制,縣政府組織規劃自然資源、發展改革、經濟信息、交通、生態環境、應急、林業等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必要的聯合踏勘、申報礦業權出讓項目計劃,加強礦業權出讓前期工作管理。
創新體制機制,探索建立專項資金制度,礦業權出讓收益按照適當比例加大經費投入,支持科技創新,鼓勵科研單位與相關企業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縣政府要安排資金積極支持礦產資源規劃中重點項目的實施,保障規劃實施落地,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實現;拓展資金籌措渠道,積極爭取國家和市級資金,鼓勵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參與礦產資源勘查。
加強監督執法管理體系建設。強化重點環節監管,構建覆蓋地質勘查、礦山建設、開發運營、閉坑治理、生態修復的全生命周期監管體系。優化監督管理內容和程序,開展礦山日常巡查和遙感監測,推動監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強化礦業權人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管理,嚴肅查處違法企業,引導形成從業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格局。
創新規劃監督方式。實行專項檢查與經常性監督檢查相結合,采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手段,強化對規劃重點區域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宣傳報道,增強輿論監督、社會監督,不斷提升礦產資源管理水平。落實監督責任,完善規劃監督管理辦法。加強信息公開、政務公開、項目公示,動態評估規劃實施情況。加強督導考核,將規劃實施成效納入礦產資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倒逼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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