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都縣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據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的決策部署,推動我縣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的醫保監督執法制度體系,根據《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豐都縣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目標
2022年基本完成關鍵領域的改革任務,基本建成與本市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相匹配的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的醫保監督執法制度體系。到2025年,形成以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推進我縣醫療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一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思想,二是分段完成相應時間內的重點任務。(二)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一是加強黨的領導。二是強化政府監管。三是落實醫藥機構責任。四是推進行業自律管理。(三)健全基金監管機制。一是建立和健全監督檢查制度。二是完善協議管理制度。三是建立智能化監管方式。四是落實舉報獎勵制度。五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六是健全部門聯動工作機制。七是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管格局。(四)完善醫保基金監管保障措施。一是推進基金監管規范化、法治化建設。二是提升醫保基金監管能力水平。三是加大對欺詐騙保行為的懲處力度。四是統籌推進醫療保障相關制度改革。五是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統籌協調,建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協同機制。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激勵問責機制,將打擊欺詐騙保工作納入綜合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醫保基金監管重要意義的宣傳解讀,營造良好氛圍。